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農業問答集

作者:陳弘儒/王曉瑜/陳雲飛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農業問答集


(一)兩岸簽署服務貿易協議

在農業方面臺灣開放了甚麼行業?我們要求陸方開放了甚麼?

1.在服務貿易協議協商中

政府以確保農民權益與產業發展為優先考量,在農業方面我方僅承諾開放「畜牧業之顧問服務業」一項,並把家禽孵育及家畜禽配種業務予以排除。

2.我國實際上

已於98年開放陸資來臺投資「畜牧業之顧問服務業」(排除家禽孵育及家畜禽配種業務),本次納入服務貿易協議,僅係反映現狀,並未新增開放項目;且自98年開放以來,並無陸資來臺特定投資該服務業,因此,簽署協議前已評估對我農業並無影響。

3.此外,在本次兩岸服貿協議中

我方也開放了批發、零售、經銷、倉儲等4項與農產運銷及物流有關的服務業;其中批發與零售在98年就已開放陸資來臺投資,這幾年來共有76個與農產品有關之大陸投資案,並未對臺灣的農業產銷造成任何不好的影響。陸資來臺投資這些與農產運銷及物流有關的服務業,將有利於我農產品批發與零售交易,並有助於產銷調節,確保我農民收益。

4.至於大陸承諾開放項目方面

由於大陸加入WTO後,已對包括我國在內的所有WTO會員承諾開放農、林、漁、畜等相關服務業;在本次簽署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談判中,陸方也承諾維持現行開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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