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地主大佃農政策

作者:陳弘儒/王曉瑜/陳雲飛

小地主大佃農政策

「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係指政府輔導無力或無意耕作之農民或地主,將自有土地長期出租給有意願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之農業經營者,促進農業勞動結構年輕化,並使老農安心享受離農或退休生活。同時,政府協助農業經營者(大佃農)順利承租農地,擴大經營規模,降低生產成本,並輔導改善經營設備(施),提高農業經營效益及競爭力。

發展休閒農業

(一)迄101年10月止

全國計已累計公告劃定71處休閒農業區,另預計新劃定3區,俟完成其規劃內容之修正後,將辦理公告作業。101年辦理「農遊花東、尋飽好食光」及「新花讚fun好農情」等農業主題行銷活動,結合當地休閒業者及社區推出套裝行程,帶動花東地區及台中大山城地區農業休閒觀光產業。藉由國內外旅展及各項行銷宣導工作,101年10月底止計吸引900萬人次遊客數前往農村休閒旅遊,創造產值逾50億元。

(二)101年迄10月底止

辦理地方性產業文化活動40場,輔導開發60項兼具地方農業特色與市場價值之農業伴手禮;培育農村婦女副業經營能力,累計輔導140班田媽媽料理班,滿足遊客在農村旅遊時吃、喝、玩、樂、買的需求。

為將藝術與美學融入休閒農業,也讓國人更貼近土地、貼近農業,除辦理第五屆「全國休閒農場童詩童畫競賽」,亦由農場衍生產製伴手產品,以此帶動休閒產業人文美學的深耕,讓更多人一起來感受台灣在地農業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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