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物權編之占有

作者:洪正test

民法物權編之占有

民法物權編之占有

民法第940~966條

占有者係指對於物有事實上管領能力而言。亦即占有為事實而非權利,惟法律賦予其各種效力(民法第940條)。

【三民輔考-法學緒論】

AddThis Sharing

百科問與答

暫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