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空纜車系統營運服務規約(105.05.24)

作者:陳雲飛&許文達&夏進

貓空纜車系統營運服務規約(105.05.24)

(一)營運時間

1.週二至週四:

09:00-21:00。

2.週五及國定假日前1天:

09:00-22:00。

3.週末及國定假日:

08:30-22:00(週日及國定例假日最後一天,營運時間則至21:00)。

4.週一保養維修日

全天不營業,如遇國定假日順延。

5.實際營運時間

以現場公告為準。

(二)服務內容

1.運行速度:

正常營運時,運行速度為2公尺/秒至5公尺/秒。

2.行駛時間:

依系統運行速度,由纜車動物園站至貓空站,全程行駛時間約17分-37分(運行速度為5公尺/秒-2公尺/秒)。

3.協尋服務:

旅客物品遺失或孩童走失時,可洽貓空纜車系統各車站詢問處及客服中心協助尋找。

4.醫療服務:

旅客於站區內意外受傷時,可洽貓空纜車系統各車站詢問處協助處理。

5.無障礙服務:

輪椅借用服務、視障顧客引導、聽覺及語言障礙顧客傳真服務。

(三)車票使用規定

1.車票種類:

分為單程票、團體票、悠遊卡等。

2.使用方式:

(1)單程全票:購買當日有效,出站時回收,中途出站概不退費;辦理退費以購買當日未使用者為限。

(2)優待票:購買當日有效,出站時回收(除里民外),臺北市市民、全國6歲以上未滿12歲之兒童、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或符合「馬偕計畫」資格之外籍年長者、設籍臺北市年滿55歲以上之原住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身心障礙者及其必要陪伴者1名,設籍臺北市文山區指南里、老泉里、政大里及萬興里之里民,得憑證購買優待票。

(3)團體票:購買當日有效,出站時回收,必須團進團出,旅客均以全票計算,10人以上享9折優待,40人以上享8折優待;辦理退費以購買當日未使用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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