軌距

作者:陳文欽

軌距

軌距

軌距為兩鋼軌之水平距離,自軌面起十四公釐以內兩側軌條頭部之最短距離。國際鐵路協會在一九三七年訂定一公尺四公寸三公分五公釐為標準軌,稱標準軌距或國際軌距。本條所規定鐵路軌距為一公尺四公寸三公分五公釐,高速鐵路、臺北捷運系統及高雄捷運系統均採此軌距。但臺鐵所採用的軌距為一公尺六公分七公釐,東線軌距則只有七百六十二公釐。

臺鐵鐵路路線按其軌道通過負荷量、行車速率及業務性質區分如下:
1.軌距一千零六十七公釐之鐵路,分為特甲級、甲級及乙級三級。
2.軌距七百六十二公釐之鐵路,分為甲級及乙級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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