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學基本概念(四)

作者:林瑋

政治學基本概念(四)

國家

三、國家的起源
(一)神權說
國家乃上帝所造。神權說的延伸,就是所謂君權神授。
(二)父權說
國家乃是家族的擴大。這是肇因早期沒有國家概念,只有部落或家族。
(三)社會契約論
國家是全體人民決定結束自然狀態後,簽署的社會契約所形成,國家乃是建立在人民合意的基礎上。這個概念,成為之後民主政治的基礎。
(四)武器起源說
國家是戰爭後,征服者為壓制被征服者所建立的統治組織。
(五)自然起源說
國家是自然的產物,為人類帶來好處。
四、國家的類型
(一)按照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關係
1.單一國
單一國泛指,雖然有地方和中央政府的區分,但是所有的事務皆由中央政府決定,地方政府的權限也是由中央政府授予。台灣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雖有地方分權,但地方政府的權限來自於中央所立的地方自治法,因此屬單一國家的政治體制。
2.聯邦國
(1)聯邦國的內涵
聯邦國家最主要的特色就是中央和各邦政府權力的分野,屬全國一致性的事務歸聯邦政府,其他事務則屬各邦政府。另外,各邦政府在其管轄事務中維持獨立性,聯邦政府和其他的邦政府都不得干預。美國是最典型的聯邦制國家。脫離英國統治的北美十三州原先組成鬆散的邦聯體制,也就是沒有中央政府,僅為相互聯合的政治組織。後因各州之間存在著大州和小州的衝突,商業往來的衝突以及各州在對外關係上的衝突,經過反覆討論後,十三個州決定聯合締結成一國家,設定聯邦政府,各州讓渡出部分權力予聯邦政府,形成聯邦國。
(2)聯邦國家所共同享有的特徵包括:
A.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擁有不可侵犯的權力。這些權力涵蓋行政、立法、徵稅和部分財政自主權。
B.各層級政府的權力都在成文憲法中明文規定,在一套正式的法制架構中運作。任何層級的政府都不能片面修改這個法制架構。
C.憲法條文的疑義由最高法院或各訂的司法機關解釋,另外,司法機關亦可仲裁不同層級政府間的爭議。
D.透過制度設計,使得中央和地方政府相互得以合作與溝通,並使地方得參與中央層級的政策制訂。
(3)採行聯邦國的原因
A.歷史相似性:
當一群政治社群既想維持原有政治認同,保有相當程度自主性,但又想建立強而有力的中央政府時,易採行聯邦制。
B.抵禦外侮:
面臨強權入侵的威脅,在自保與維持自主權的期望下,採行聯邦制。
C.扮演更積極的國際角色:
邦聯因不具國家角色,影響與他國簽約和加入國際組織等行為,為改善此等困境,邦聯國多會改制為聯邦國。
D.經濟利益:
經濟利益的期望與互賴有助於聯邦體制的產生,透過聯邦制度,更助於小國之間的貿易往來。
E.維持統一:
國家內部若已分裂成數個小國,為確保統一與不失小國自主性,多採聯邦制。
F.地理規模:
幅員廣大的國家,因多元的文化與族群,為維持地方傳統多採聯邦制。
(4)聯邦制的優缺點
A.優點
(A)地方政府依據憲法享有特定權力,聯邦政府不得侵犯。
(B)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解決問題。
(C)人民對於地方政策的影響力較大。
(D)政府施政可選擇特定區域先行試驗,減少負面影響。
(E)限制中央政府權力,有效節制全國性政治人物。
(F)維持多元社會的差異與多樣性。
B.缺點
(A)限制中央政府權力,不利於推動一般性計畫。
(B)如果地方族群意識強烈,容易導致聯邦瓦解。
(C)地方政府可能缺少資金,無法從事地方建設與社會福利。
3.邦聯
邦聯僅為一鬆散的政治組織,各個邦政府都具有完整的權限,相互獨立且沒有中央或聯邦政府的管制,只是一個政府的聯合體而已。
(二)羅斯金(M. Roskin)把國家依「企業國有化程度」和「社會福利程度」分為四類:
1.國家主義
(1)國家掌控大部分的企業,但鮮少提供福利。
(2)以法國為例。法國式的強國家管理經濟、教育、徵稅、提供基礎建設,派駐常備軍隊,並以官僚菁英統治國家。
(3)許多開發中國家遵循這個模式,政府擁有資源、人力與計畫設置與管理企業。但證據顯示,這類的企業往往不具經濟效率,因為管理的官僚不需面對市場競爭,因此長年虧損,形成國家長期補助的困境。
2.社會主義
(1)和資本主義對立,這類的國家政府擁有企業並宣稱是為了社會整體的好處。
(2)證據顯示,這類的模式經濟效率亦不佳,部分國家已開始改革,目前僅有北韓與古巴仍堅持這類的模式。
3.自由放任
(1)意即政府的經濟制度維持最小程度的介入,也就是資本主義的概念。
(2)主張政府的介入將會削弱成長與繁榮。反之,民間企業與個人主義會使國家自由且繁榮。
4.福利國家
(1)政府很少甚至沒有擁有企業,但卻將財富重新分配與較貧窮的人們。
(2)是社會民主主義的概念,但為了支撐「從搖籃到墳墓」式的福利政策,這類的國家往往徵收甚高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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