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題目字義上辨認

作者:陳弘儒/王曉瑜/陳雲飛

從題目字義上辨認

即是指題目的「主要字義」所指事物的性質而言。

(一)具體性的題目:

題目的字義,所指為有形的事物,可以寫成記敘文(或抒情文)。如:「我」、「我的母親」等。

(二)抽象性的題目:

題目的字義,所指為無形的事物,可以寫成論說文。如:「反省自己,寬恕別人」【84電信士】、投入與付出【84基乙】、談修養【85丁等第一梯】、愛惜生命【88第一次航海人員特考】、談守信【88年高普檢定、中醫檢定考試】、領導的藝術【90第三次航海人員特考】、人倫的社會價值【90第四次航海人員特考】、美化從心靈做起【91普考】。

(三)中間性的題目:

題目的字義,並無明顯的屬性,具體與抽象都是,故可寫成論說文、記敘文或抒情文。如:「迎向自然」、「我的志趣」【57佐級】、平凡與偉大【92普考專業技術】、走自己的路【92殘障三等特考】。

以上所說的原則不是絕對的,有時論說文的題目,可以記敘文的方式間接表達事理;而有時具體性的題目也可用論說文寫作。在保守的原則下行文,也許能夠比較不偏離寫作的主題。

作文寫作之基本步驟

許多人視寫文章為苦差事,經常一進考場看到作文的題目就拿起筆來,啪啦啪啦的寫了起來,結果完成的是一篇前後文意不搭嘎的文章。

因此,在寫文章下筆前,一定要花個五分鐘,整理自己的思緒,把所想到的重點整合起來,然後以通順清晰的語意,來表達自己的意見,如此一來,一篇分數不會太差的文章,就熱滾滾的出爐啦!

同學們寫文章,可依下列「方法」來進行,必能功力大增,程度突飛猛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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