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述語

作者:陳弘儒/王曉瑜/陳雲飛

引述語


 

1.復

適用範圍:於復文時用,如復(稱謂)……○年○月○日第○○號函。

2.依照..、根據..

適用範圍:於告知辦理之依據時用,如依照(稱謂)……○年○月○日第○○號書函辦理。

3.諒蒙、鈞察

適用範圍:對上級機關發文後續函時用。如(發文年月日字號及文別)……諒蒙 鈞察。

4.諒達

適用範圍:對平行機關發文後續函時用。如(發文年月日字號及文別)……諒達。

5.計達

適用範圍:對下級機關發文後續函時用。如(發文年月日字號及文別)……計達。

期望及目的語

1.請  鑒核、請  核示、請  鑒察、請  鑒核備查、請  核備

適用範圍: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使用,如「鈞部」、「鈞局」。

2.請查照、請查照辦理、請查照見復、請查核辦理、請查照轉知

適用範圍:對平行機關用。

3.希  查照、希  查照轉告、希  辦理見復、希  轉行照辦

適用範圍:對下級機關使用

備註:下行公文用語

附送語

1.附陳、檢陳

適用範圍:有附件時對上級機關用。

2.附、附送、檢附、檢送

適用範圍:有附件時對平行及下級機關用。

結束語

1.謹呈

適用範圍:對總統簽用。

2.謹陳、敬陳、右陳

適用範圍:於簽末用。

3.此致、此上

適用範圍:於便箋用。

經辦語(案情處理過程之聯繫用語)

1.遵經、遵即

適用範圍:對上級機關或首長用。

2.業經、經已、均經、迭經、旋經、嗣經

適用範圍: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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