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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之法律準用順序-應適用民事訴訟或...
一般行政|201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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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之法律準用順序-若行政處分合法性...
一般行政|2016/02/19
國家賠償之責任-公物賠償責任的要件
作者:李由國家賠償之責任-公物賠償責任的要件
1. 須為公物。
2. 公物之管理或設置有欠缺:
所謂有欠缺,係指公物本身未具備通常應有之性質、狀態、功能,而缺乏安全性。
(1) 設置有欠缺:於公物存在之初即有瑕疵。
(2) 管理有欠缺:於公物存在後因維修、保養所生之瑕疵。
3. 致使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受有損害:
雖然本條,僅列舉「生命、身體或財產」,但解釋上範圍仍應包含自由以及其他權利。
4. 具備相當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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