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濟之刑事訴訟-審判:第一審之調查證據

作者:洪正test

司法救濟之刑事訴訟-審判:第一審之調查證據

司法救濟之刑事訴訟-審判:第一審之調查證據

證據調查程序是由檢察官依法負舉證責任,將證據提出於公判庭上,使法官形成心證的過程。由於被告不自證己罪,因此不需負擔舉證責任,但被告有針對控方(檢察官)所提出之證據舉出反證之權。在此階段,雙方就證據的證明力互相攻防,盡力使法官形成對己方有利之心證。

【三民輔考-法學緒論】

AddThis Sharing

百科問與答

暫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