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之特性-張潤書之觀點

作者: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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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之特性-張潤書之觀點

有關公共行政之獨特性質,張潤書老師之看法說明如下:

張潤書老師認為,公共行政與企業管理雖然有其相同點,但仍有其相異之處,茲分述如下:
 

(一)目的與動機不同:


公共行政的主要目的與動機在於,謀求社會的「公共利益」,加強對人民的服務;而企業管理的目的與動機,則在追求「個人私利」,亦即民間企業是以賺錢為目的。

(二)獨佔與競爭的不同:


政府行政是具有「獨佔性」的,許多政府管轄的事務,除非得到政府的許可或授權,否則其他團體與人民是無法從事的;而企業經營強調的是「自由競爭」,任何人都不得壟斷市場。

(三)政治考慮之不同:


在民主政治下,政府施政必須受到民意代表與輿論的批評與監督,絕不能罔顧民意,為所欲為,因此政府行政須考量較多的政治因素;而企業經營則比較不須考慮政治因素。

(四)對外在環境因應的程度不同:


一般而言,民間企業可針對外在環境的變化,迅速因應並調整本身的管理;但政府因受到立法監督與預算控制等影響,自然無法如企業那樣快速反應,其進步與革新的速度亦較企業組織緩慢。

(五)組織目標的評估不同:


政府行政的目的在於謀求公共利益,然而所謂的公共利益,其內容與意涵往往過於抽象,而顯得模糊不清,再者政府由於欠缺明確的組織目標,導致施政績效難以衡量。相對而言,企業組織的目標大多以「獲利」為主要考量,其績效通常也可以明確的金錢數字來衡量。

(六)決策的程序不同:


在民主的政體下,政府行政講究「依法行政」與「正當法律程序」的原則,然而如此將使得決策的程序顯得過於冗長;而企業組織的事權通常得以有效集中指揮,至於決策程序可視實際狀況加以簡化,不受法律之限制。

(七)受公眾監督的程度不同:


在民主的社會中,政府的任何行為都必須接受公眾或輿論的批評與監督;然而企業管理最多只須向股東報告營運狀況即可。基本上,相較於政府行政的「開放性」,企業管理則強調「私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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