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之源起與定義

作者:唐恩

公共政策之源起與定義

公共政策之源起與定義

1. 源起

拉斯威爾(H.D. Lasswell)與賴納(D. Lerner)於1951年所合編的「政策科學:範圍與方法的新近發展」一書,被認為是公共政策研究的里程碑。因此拉斯威爾被尊稱為「公共政策研究之父」。

2. 定義

(1) 戴伊(T. Dye)之觀點:「公共政策是政府選擇作為或不作為之行動」。
(2) 伊斯頓(D. Easton)之觀點:
「公共政策是指政府對社會價值進行權威性分配的一種過程」。
(3) 丹哈特(Robert B. Denhardt)之觀點:
「公共政策是指合法性政府對於公共問題所作的權威性陳述」。
(4) 安德森(J.Anderson)之觀點:
「公共政策是指政府部門或人員為處理大眾關心的問題,所採取之有目的的行動方案」。
(5) 綜合觀點:
公共政策係指政府機關為解決某項公共問題或滿足某項公眾需求,決定作為或不作為及如何作為的相關活動。這項定義揭示數項要點:
A. 公共政策係由政府機關所制訂的。
B. 制訂公共政策的目的在解決公共問題或滿足公眾需求。
C. 公共政策包括政府所作決定作為或不作為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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