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機關的體制結構之獨立制(人事獨立機關)

作者:唐恩

人事機關的體制結構之獨立制(人事獨立機關)

人事機關的體制結構之獨立制(人事獨立機關)

獨立制為我國獨有的制度,根據憲法本文的規定,我國考試院綜攬全部人事行政權,並統一決策與執行。就此一特性而言,類似部外制;但就地位而言,考試院卻獨立於行政院(最高行政首長)之外,彼此平行不相隸屬,故宜稱為「人事獨立機關」或稱「獨立制」或「院外制」,以示有別於「部外制」。

從行政管理觀點而言,「院外制」亦有如「部外制」的缺點。為求略加改善,我國於民國56年設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以作為獨立的人事權與行政權之間的連繫機構。因此我國最新的人事行政管理機關的制度結構,乃「獨立制」與「幕僚制」並容的折衷結構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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