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分類制度之品位分類制度

作者:唐恩

人事分類制度之品位分類制度

人事分類制度之品位分類制度

  1. 所謂「品位分類制」乃係以「人」為中心,亦即以公務員個人所具有的資歷,做為分類的標準與依據。
  2. 品位代表「地位之高低」、「資格之深淺」和「報酬之多寡」。
  3. 品位高低和所任工作職責之難易程度間的關係未必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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