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估價作業程序-製作估價報告書

作者:陳仕弘

不動產估價作業程序-製作估價報告書

不動產估價作業程序-製作估價報告書

  1. 不動產估價師應製作估價報告書,於簽名或蓋章後,交付委託人。估價報告書,應載明事項:
    (1) 委託人。
    (2) 勘估標的之基本資料。
    (3) 價格日期及勘察日期。
    (4) 價格種類。
    (5) 估價條件。
    (6) 估價目的。
    (7) 估價金額。
    (8) 勘估標的之所有權、他項權利及其他負擔。
    (9) 勘估標的使用現況。
    (10) 勘估標的法定使用管制或其他管制事項。
    (11) 價格形成之主要因素分析。
    (12) 估價所運用之方法與其估算過程及價格決定之理由。
    (13) 依本規則規定須敘明之情況。
    (14) 其他與估價相關之必要事項。
    (15) 不動產估價師姓名及其證照字號。
  2. 前項估價報告書應檢附必要之圖說資料。
  3. 因行政執行或強制執行委託估價案件,其報告書格式及應附必要之圖說資料,依其相關規定辦理,不受前二項之限制。
  4. 估價報告書之事實描述應真實確切,其用語應明確肯定,有難以確定之事項者,應在估價報告書中說明其可能影響勘估標的權利或價值之情形。

【三民輔考-不動產估價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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