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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技師報考資格和科目

食品技師 - 報名資格、考試科目

食品技師報名資格及考試科目介紹。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相關領域課程,每領域至少1學科,每1學科至多採計3學分,合計至少7學科20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食品加工學(含實驗或實習)、食品化學、食品分析(含實驗或實習)、食品微生物學(含實驗或實習),有證明文件者皆可報考。

報名資格 - 食品技師

一、專科以上,食品相關科系畢。(※就讀科系的課程內容必須含第二點所列課程)

二、專科以上學歷,曾修習下列各領域相關課程,每領域至少1學科,每1學科至多採計3學分,合計至少7學科20學分以上,其中須含食品加工學(含實驗或實習)、食品化學、食品分析(含實驗或實習)、食品微生物學(含實驗或實習),有證明文件者:

課程領域

包含課程

食品化學

含食品化學、食品生物化學、生物化學、食品添加物

食品分析

含食品分析(含實驗或實習)、食品儀器分析

食品微生物

含食品微生物學(含實驗或實習)、食品生物技術、發酵學、應用微生物學

食品加工

含食品加工學(含實驗或實習)、農產製造學、乳品加工學、肉品加工學、水產加工學、榖類加工學、蔬果加工學、烘焙學

食品衛生

含食品品質管制、食品衛生與安全、食品工廠管理、食品衛生法規、食品安全管制系統

食品工程

含食品冷凍學、食品工程學、食品乾燥學、食品脫水學、食品機械、生物統計、食品單元操作

食品營養

含營養化學、營養學、食物學原理、營養生化學

三、普通考試相當類科考試及格,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四、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考試科目 - 食品技師

考試科目(申論題型)

及格標準

  • 食品衛生安全與法規

  • 食品加工學

  • 食品分析與檢驗

  • 食品微生物學

  • 食品工廠管理

  • 食品化學

  • 以全程到考人數16%為及格

  • 以全程到考人數16%最後一名之總成績為及格標準,若有同分一律錄取

  • 總成績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

  • 有1科為0分或總成績未滿50分,不予及格

  • 缺考之科目,以0分計算

※正確考試資訊依正式簡章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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