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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考試最新資訊

2025醫師考試最新資訊

「醫師」為考選部辦理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分試考試」,為一種分階段考試,考試及格才取得中華民國醫師證書。 考試分成兩階段:「醫師(一)」與「醫師(二)」。 一年舉行兩次由考選部主辦。主要在整合基礎醫學與臨床醫學課程,落實教考用合一,提升醫療知識與技能,加強醫病溝通與醫學倫理的教育。【醫師考試科目

【最新消息】114年起醫師高考第一階段考試 應考資格增列年級限制>>>>【瞭解完整資訊

 

考試資訊 - 醫師

醫師(一)

項目

第一次專技高考

第二次專技高考

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

報名費用

新台幣2,000元整

報名日期

113.10.08(二) - 10.17(四)

114.04.08(二) - 04.17(四)

考試日期

114.01.17(五)~01.19(日)

114.07.18(五) - 07.20(日)

考試地點

設台北、台中、台南、高雄、花蓮5考區

醫師(二)

項目

第一次專技高考

第二次專技高考

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

報名費用

新台幣2,000元整

報名日期

113.10.08(二) - 10.17(四)

114.03.18(二) - 03.27(四)

考試日期

114.01.17(五)~01.19(日)

114.06.21(六) - 06.22(日)

考試地點

設台北、台中、台南、高雄、花蓮5考區

考試簡介 - 醫師

本考試為考選部辦理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分試考試」,有鑑於醫科畢業生要在一次考試中全部通過6個專業科目,負擔相當繁重,考選部乃實施分試制度,,將醫師考試分二次舉行:

第一階段,醫學系在學生修畢基礎醫學且成績及格始得應試第一試,第二階段,醫學系學生經實習期滿取得畢業證書,並經第一試考試及格後始得應第二試。這種分試考試制度,主要在整合基礎醫學與臨床醫學課程,落實教考用合一,提升醫療知識與技能,加強醫病溝通與醫學倫理的教育。

114年起醫師高考第一階段考試,應考資格增列年級限制,6年制醫學系應完成4年級課程,4年制學士後醫學系應完成2年級課程的規定,並從民國114年考試開始適用。

報名資格 - 醫師

醫師(一)(應醫師考試分試考試第一試)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第一階段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醫學系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醫學系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三、84學年度以前入學之私立獨立學院七年制中醫學系畢業,經修習醫學必要課程及實習期滿成績及格,得有證明文件,且經中醫師考試及格,領有中醫師證書者。
四、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且經中醫師考試及格,領有中醫師證書者。
五、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醫學系在學學生,修畢醫學系基礎學科成績及格,領有學校證明文件者。
六、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在學學生,修畢醫學系基礎學科成績及格,領有學校證明文件者。
第五款或第六款所稱修畢醫學系基礎學科,係指修畢人體結構學(解剖學、組織學、胚胎及發育生物學)、生物化學、生理學、微生物免疫學、寄生蟲學、病理學、藥理學、公共衛生學等學科。

醫師(二)(應醫師考試分試考試第二試)

中華民國國民經本考試第一階段考試及格,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第二階段考試。6年內第二階段考試未及格者,應重新應本考試第一階段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醫學系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自101年8月1日以後畢業者,其實習期滿成績及格之考評,應包括通過中央主管機關認可教學醫院所辦理之臨床技能測驗合格,並領有合格證明。
二、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醫學系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於本考試第一試或第一階段考試及格後,應繳驗經教學醫院評鑑通過並辦理臨床實作訓練之醫療機構出具之實習期滿成績及格證明,始得應本考試第二階段考試。經選配分發而於102年1月1日以後始完成臨床實作訓練者,其實習期滿成績及格之考評,應包括通過中央主管機關認可教學醫院所辦理之臨床技能測驗合格,並領有合格證明。
三、84四學年度以前入學之私立獨立學院七年制中醫學系畢業,經修習醫學必要課程及實習期滿成績及格,得有證明文件,且經中醫師考試及格,並領有中醫師證書者。
四、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且經中醫師考試及格,領有中醫師證書者。自101年8月1日以後畢業者,其實習期滿成績及格之考評,應包括通過中央主管機關認可教學醫院所辦理之臨床技能測驗合格,並領有合格證明。

醫師未來出路

通過醫師高考考試即具有醫師執業資格,可從事各專科醫學疾病診斷及治療,或專事特殊醫療作業外科手術,或各種精密手術之麻醉或專事社區醫療保健等複雜檢查等。一般臨床醫師的工作內容包含:

  • 檢查病人,並於需進一步瞭解病情時,施行或安排放射線檢查或其他特別檢驗。

  • 判斷檢查及檢驗結果,作適當之診斷及治療。

  • 指導病人或病家如何保持或恢復健康。

  • 協同專家或其他專科醫師進行會診或轉診。

  • 行外傷急救處置。

  • 執行藥物管理業務。

  • 保管病人病情、治療及處方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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