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賠償之法律準用順序-應適用民事訴訟或...
一般行政|2016/02/19
-
國家賠償之法律準用順序-應適用民事訴訟或...
一般行政|2016/02/19
-
國家賠償之法律準用順序-應適用民事訴訟或...
一般行政|2016/02/19
-
國家賠償之法律準用順序-應適用民事訴訟或...
一般行政|2016/02/19
-
國家賠償之法律準用順序-若行政處分合法性...
一般行政|2016/02/19
行政程序之迴避-自行迴避
作者:李由圖片來源暫無說明
行政程序之迴避-自行迴避
行政程序法§32
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
1. 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為事件之當事人時。
2. 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就該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人之關係者。
3. 現為或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
4. 於該事件,曾為證人、鑑定人者。
【三民輔考-行政法(概要)完全攻略】
| 暫無討論 |
百科問與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