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之期日與期間-郵寄時間的扣除

作者: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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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之期日與期間-郵寄時間的扣除

行政程序之期日與期間-郵寄時間的扣除

行政程序法第49條

基於法規之申請,以掛號郵寄方式向行政機關提出者,以交郵當日之郵戳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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