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權力關係-受刑人

作者: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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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權力關係-受刑人

特別權力關係-受刑人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91號解釋理由書(部分節錄)

假釋與否,關係受刑人得否停止徒刑之執行,涉及人身自由之限制。…是否予以假釋,係以法務部對受刑人於監獄內所為表現,是否符合刑法及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等相關規定而為決定。受刑人如有不服,雖得依據監獄行刑法上開規定提起申訴,惟申訴在性質上屬行政機關自我審查糾正之途徑,與得向法院請求救濟並不相當,基於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自不得完全取代向法院請求救濟之訴訟制度(本院釋字第六五三號解釋參照)。從而受刑人不服行政機關不予假釋之決定,而請求司法救濟,自應由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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