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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消防局招募約僱人員 報名至11日截止

新北消防局招募約僱人員 報名至11日截止

新北消防局招募約僱人員 報名至11日截止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招募1名約僱人員。報名資格為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情事者;熟諳電腦文書作業系統操作者尤佳。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月11日止。

辦理防災相關業務 需用1名

該職缺為約僱人員,需用名額1名。工作內容主要為協助辦理防災相關業務;配合本市災害應變中心開設輪值及平日輪值發揮幕僚諮詢功能;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職缺係本局水土保持工程職系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均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於105年11月11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達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人事室鄧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15號7樓 (聯絡電話:02-89519119分機8313)】,信封註明應徵【水土保持工程職系技佐職務代理人】職務: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www.yingge.ntpc.gov.tw/archive/file/1432867452146file.doc下載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它資格證明。 符合者必要時擇優進行面談,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務必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聯絡 減災規劃科 許小姐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794)。薪資比照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5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0,275元,另機關支付機關勞健保離職儲金部分,受僱人仍須自付勞健保及離職儲金。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備取1名,期間為2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亦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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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時間:2016/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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