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票務

作者:陳亦凡x陳毅弘x龍玉雲

航空票務

國際民航組織(ICAO)與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

一、國際民航組織


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ICAO)是聯合國轄下負責管理、發展國際民航事務之機構。ICAO訂定各種航空標準及程序,以確保各國民航運作之一致性。
1.簡介:
國際民航組織之前身為空中航行國際委員會(ICAN,依1919年巴黎公約所成立),由於二次世界大戰後航空運輸發展迅速,需要一國際間組織負責協調統合,因此於1944年由美國發起簽訂芝加哥公約,於1947年正式生效,成為聯合國專門機構之一。
2.主要職責:
(1)發展航空導航的規則和技術。
(2)規劃國際航空運輸發展。
(3)確保航空運輸之安全。
(4)訂定航空運輸之各項標準,例如:
A.機場代碼。
B.航空公司代碼。
C.機場分級。
D.機場各項設施標準。

二、國際航空運輸協會:

目前所有國際機票的票價、運算規則及機票的格式,均由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IATA)制定而成。因此瞭解國際航協之角色是非常重要的。華航早期原為國際航協成員,後因我國退出聯合國,華航隨即在西元1974年喪失會員資格,被迫退出,直到2002年9月24日,中華航空公司才又重新加入,成為中華民國第一個參加國際航協的航空公司。
1.簡介: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係根據國際民航發展的需求所建立之國際間機構,為一代表定期航空公司之國際性非政府組織。會員間於航務與票務系統的資源進行交流與分享,該協會成立於1945年,總部設於加拿大蒙特婁,執行機構設在瑞士日內瓦,世界上大部分的國際航空公司均為其會員。
2.成立宗旨:
(1)為世界人民利益,促進安全、正常而經濟的航空運輸。
(2)對於直接或間接從事國際航空運輸工作的各空運企業提供合作的途徑。
(3)與國際民航組織以及其他國際組織通力合作。
3.主要活動:
˙多邊聯運協定(Multilateral Interline Traffic Agreements)
多邊聯運協議(MITA)主要職能為協調成員航空公司進行旅客、行李、貨物的接收、中轉、更改航程及為其他相關程序提供統一的標準,成員航空公司間可互相銷售而不必再簽雙邊聯運協議。這一協議使成員公司相互接受運輸憑證,使用標準的國際航空運輸協會客票和貨單,將世界各航空公司各自獨立的航線,結合為有機的全球性航空運輸網絡。
˙票價協調會議(Tariff Coordination Conference)
會議主要在制定客運票價及貨運費率,惟會議中通過的票價,須由各航空公司向各國政府申報獲准後才能生效。
˙訂定票價計算規則(Fare Construction Rules)
票價計算規則以哩程作為基礎,名為哩程系統(Mileage System)。    
˙分帳(Prorate)
開票航空公司將總票款,按一定的公式,分攤在所有航段上,因此須要統一的分帳規則。
˙清帳所(Clearing House)
國際航協將所有航空公司的清帳工作集中在一個業務中心,即國際航協清帳所。
˙銀行清帳計畫(Billing and Settlement Plan, BSP)
舊稱Bank Settlement Plan,由國際航協各航空公司會員與旅行社會員所共同擬訂,主要在簡化機票銷售代理商在銷售、結報、清帳、設定方面的程序,使作業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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