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法定原則

作者: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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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權法定原則

如前述,於管轄權的設定、變更、喪失皆應屬於法律保留之範圍,自然無法任意更動。從此衍生出兩項關於管轄權的原則:管轄權法定原則與管轄恆定原則。

管轄權法定原則

(1)定義:指管轄權的範圍、內容都應有組織法上的依據,或是其他行政專法作為依據。


(2)雖然管轄權的劃分屬於組織內部的任務分配,然而卻常常會發生外部效力,最明顯的就是影響人民訴願、行政訴訟的對象。因此,管轄權仍然要符合「制度性法律保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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