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鄭治臺 - 臺灣歷史 (三)

作者:陳亦凡

圖片來源暫無說明

明鄭治臺 - 臺灣歷史 (三)

臺灣歷史 (三)

 

明鄭治臺 (1662 ~ 1683)

一、鄭氏家族的崛起與政治演變

● 鄭芝龍

鄭芝龍曾率軍驅逐佔領澎湖荷蘭人

• 顏思齊、鄭芝龍登陸臺灣南部笨港(今北港),以諸羅山(嘉義)地區為中心從事開發,壟斷東南
  沿海的海上貿易。

 

● 鄭成功

• 唐王賜鄭成功姓「朱」,故稱國姓爺;桂王封鄭為延平郡王。鄭成功原奉隆武年號為正朔,惟隆武
  帝遭清軍所害後,於明永曆 3 年(1649 年)改奉
永曆年號為正朔至終。

• 鄭成功聯合浙江張煌言攻清,包圍南京,中了清緩兵之計,慘敗撤退至廈門,此後清朝施行海禁,
  鄭成功才積極進據臺灣。

• 西元 1661 年,鄭成功採何斌之建言,自金門料羅灣出兵臺灣,先取澎湖,再進攻安平外海,由鹿
  耳門
登陸。然後率師進攻普羅民遮城(赤崁城),接著圍困熱蘭遮城(安平古堡)八個多月,荷蘭
  人終於在 1662 年投降。

• 鄭氏統治臺灣,建立臺灣第一個漢人政權。以臺南承天府為主,設一府二縣。承天府以北設天興
  縣
,以南為萬年縣,各置知縣掌理縣務,並稱臺灣為東都,於澎湖安撫司

• 採取屯田駐兵策略於各地屯墾,寓兵於農,解決軍糧、民食問題,今日臺灣地名前鎮、左營、林鳳
  營等即為當年由此政策所命名而來。

• 鄭成功開拓臺灣,後人崇德報功,於今臺南市建廟崇祀;起初因政治顧慮,稱「開山王廟」;後沈
  葆楨奏請清廷為鄭建祠才改建,重新更名為「延平郡王祠」,並作對聯「
開萬古得未曾有之奇,洪
  荒留此山川,作遺民世界;極一生無可如何之遇,缺憾還諸天地,是刱(創)格完人
」,為鄭成功
  一生人格事功的寫照。

 

● 鄭經
建設臺灣 陳永華的協助下建設臺灣,改東都為東寧,天興縣、萬年縣改為州,增設南北路安撫司。
同時鼓勵開墾,提倡儒學,
設臺南孔子廟(全臺首學),建學校。以小國寡民與大清抗衡,積極
發展海外貿易。
參與三藩之役 因在政治立場與吳三桂不合,利害上又與耿精忠、尚之信相衝突,導致參與三藩之役的行動失
敗,最後敗退回臺灣,不久即過世。

 

● 鄭克塽

• 鄭氏王朝內部紛擾,派系之爭嚴重,勢力衰弱之際,年僅 12 歲的鄭克塽繼位,軍政廢弛。不久,
  施琅叛離,投靠聖祖。

• 康熙22年(1683年),施琅率軍攻臺,澎湖一戰鄭軍大敗,鄭克塽投降,臺灣收為清朝版圖的一
  部分,結束鄭氏王朝在臺統治。

二、海外貿易與土地政策

   (一) 海上貿易的建立

         鄭氏家族基本上是海上貿易走私集團,他們的貿易範圍廣及中國沿海、日本、中南半島與南洋群
         島。族內負責海內外貿易總管的是戶官,下有裕國庫及利民庫,管理山路及海路各五大商。鄭氏集
         團因在海外輾轉貿易極為富裕,且擁有山路、海路五商通路,除經貿活動外,也負責搜集情報。

 鄭芝龍時期 
曾壟斷東南沿海一帶的海上貿易,擁有雄霸一方的船隊,成為中國東南沿海最大的海上勢力。

 

 鄭成功時期 
為了籌備軍餉,鄭成功以「通洋之利」來建立當時最強大的商隊,「甲胄戈矢,罔不堅利,戰艦以數千計,又交通
內地,遍買人心;而財用不匱者,以有通洋之利也」。無論在貿易組織或範圍上都比鄭芝龍更壯大卓越。

 

 貿易途徑 

• 清廷海禁政策的刺激,鄭氏積極發展海外貿易。

• 利用設在廈門、杭州一帶的商行負責與大陸東南沿海以及日本、南洋各地進行貿易。

• 曾與英國東印度公司簽約,允許其在臺灣設立商館。

 交易商品 

 輸出品 ➩  蔗糖、絲織品、鹿皮、生絲、稻米等。

 輸入品 ➩  軍火武器、原料。

         細究鄭氏王國成功的因素,主要是貿易的興盛,施琅在「邊患宜靖疏」中謂:「伏思賊黨盤踞臺
         灣,沃野千里;糧食匪缺,上通日本,下達呂宋、廣東等處,火藥軍器之需,布帛服用之物,貿易
         備具。」由此可見,鄭成功能整軍經武與滿清抗衡,主要是靠其商業活動的經濟能力。以及下列幾
         點要件:

         1. 鄭氏政權能立足臺灣,胸懷大陸的主要原因是靠拓墾及貿易。

         2. 鄭成功本人卓越的組織及管理才能,是成功的主因。

         3. 龐大建全的商船隊有海軍作為後盾。

         4. 鄭成功曾待在日本,與日本有特殊淵源。

   (二) 土地政策

         鄭氏實施墾殖,在政策上採軍屯、民屯和官墾並行,而以寓兵於農的軍屯為主要手段。鄭氏開墾地
         達 3 萬多甲,比荷據時期擴充約 3 倍。採取屯田駐兵是因為擔心軍隊糧食不足,此一辦法可讓軍
         隊能自耕自足,解決軍糧問題。因此臺灣古地名多與鄭氏部隊軍屯有關,例如臺南的新營、左鎮、
         柳營、官田、林鳳營;高雄的前鎮、左營、右昌等。

         鄭氏時代的田,分有五種類別:

         1. 營盤田:由軍隊開墾的田地。

         2. 官田:將荷蘭人的王田沒收,作為官員等墾殖之用。

         3. 私田:隨鄭軍來臺的文武官員及宗室開墾的。

         4. 熟田:鄭氏來臺前漢人所開墾的。

         5. 番田:高山族所擁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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