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軌道運輸系統的功能定位與整合方式

作者:陳少偉

我國軌道運輸系統的功能定位與整合方式

在我國整體運輸市場分工的架構之下,軌道運輸系統的基本功能可定位如下:

(一)環島城際運輸服務主軸

1.西部走廊長程運輸(150公里以上)以高鐵為主;臺鐵及公路客運為輔。

2.西部走廊的中程運輸(50公里~150公里)以臺鐵為主;高鐵及公路客運為輔。

3.各高鐵車站儘量以軌道聯繫臺鐵車站,形成完整的城際鐵路運輸網;加強臺、高鐵之運輸服務整合。

4.東部地區南北端聯外以及區域內部的聯繫以臺鐵為主;臺北站及左營站之班次應妥適銜接東部臺鐵列車,以兼顧東部居民使用高鐵的便利性。

(二)都會無縫運輸服務主幹線

都會區域樞紐地區,儘量佈設完整的軌道運輸網絡,輔以公車服務網。各核心地區視走廊運輸需求規模及沿線條件以軌道聯繫其郊區,較偏遠的地區輔以社區接駁公車或非典型公共運輸服務(如需求反應式運輸服務-DRTS)。

(三)都市運輸系統整合的目標與方式:

1.目標:

(1)擴展服務對象,滿足各階層消費者之需求。

(2)在整個地區中,使每一種交通工具能相互配合,建立整體性的運輸服務系統。

(3)消除重複的浪費,使資源的利用更有效率。

(4)促使公共運輸得以延伸至社會各角落,並且在不同交通工具轉車時,能達到最大效益及舒適。

(5)經由聯合規劃、採購及行銷,使營運獲得最佳之績效。

 

AddThis Sharing

百科問與答

暫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