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性別工作平等會的設置

作者:洪正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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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性別工作平等會的設置

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性別工作平等會的設置

1. 為審議、諮詢及促進性別工作平等事項,各級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工作平等會。

2. 性別工作平等會應置委員五人至十一人,任期兩年,由具備勞工事務、性別問題之相關學識經驗或法律專業
    人士擔任之,其中經勞工團體、女性團體推薦之委員各二人,女性委員人數應占全體委員人數1/2以上。

【三民輔考-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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