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解說基本原則

作者:陳偉隆、龍玉雲

導覽解說基本原則

導覽解說的六大原則

「美國環境解說之父」費門.提爾頓(Freeman Tilden),在1957年所出版的《解說我們的襲產(Interpreting Our Heritage)》一書中提出導覽解說的六大原則(Tilden,1957):
(一)任何的導覽解說活動都應根據遊客的性格和經驗來敘述。
(二)導覽解說是根據資訊而形成的概念,但資訊和解說兩者完全不同,但導覽解說都應包含資訊。
(三)導覽解說是一種結合現代科學、人文歷史、古蹟建築等的藝術,無論講述的內容是人文或藝術的,都應具備教育的功能。
(四)導覽解說主要的目的不是教導,而是啟發遊客的觀察力與思考力。
(五)導覽解說必須針對整體來描述,避免斷章取義或片面介紹。
(六)對12歲以下的兒童做導覽解說時,應依據該年齡層的需求,設計另一套合適的導覽解說內容。

導覽解說的八大原則

根據費門.提爾頓(Freeman Tilden)提出導覽解說的六大原則,後人將導覽解說衍生出八大原則,做為掌握解說內容的關鍵要素:
(一)第一手經驗(親身的經驗):解說時,透過親身體驗將使解說內容栩栩如生且言之有物。
(二)引領遊客親身體驗:沒有實際的體驗,無法讓遊客有參與感,因此解說時應引領遊客親身體驗,用心感受、用手觸摸、用眼欣賞、用耳聆聽、用鼻品聞。
(三)將歷史帶入實際的生活:對特定物做解說時,可將其歷史背景融入其中,使遊客對解說物產生共鳴。
(四)將解說與遊客經驗相結合:根據遊客的相關背景,在解說中觸發遊客的回憶,適時運用類似經驗結合遊客熟悉的事物。
(五)關心遊客需求:解說時須觀察所有遊客的反映,並適時問候,主動瞭解需求,將有助於解說之進行。
(六)將片段資訊組合成解說內容:導覽解說必須針對整體資訊來描述,避免斷章取義或片面介紹,因此解說時必須將資訊經過吸收、擷取、組合後,用自己的語言將正確、精彩的內容畫面傳達給遊客。
(七)解說需要知識及研究做後盾:解說內容須依據實際狀況不斷地修正或新增內容,更重要是持續的研究工作,隨時更新資訊,才能使解說更吸引人。
(八)視對象的不同改變解說方法:解說時,其內容及方式應針對不同對象、國籍種族、年齡性別、教育程度、職業文化的應遊客而應變,不能千篇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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