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捷運系統
作者:陳少偉定義
大眾捷運系統,係指服務於一都市區域內及其附廓衛星市鎮之都市大眾運輸系統,其路線擁有相當程度之專用路權,並以密集班次、具備大量快速輸送能力,可運送都市及鄰近地區旅客之公共運輸系統。
U-Bahn/S-Bahn
定義
1.U-Bahn
即都市內之地下鐵系統(Underground Rail),又稱為都市捷運鐵路,採用專用路權,可提供大量的運輸服務(如捷運系統)。
2.S-Bahn
稱為郊區鐵路(Suburban Rail)或區域鐵路(Regional Rail),為長途運輸設計,設站少速度快,服務於都市及其衛星市鎮間(如臺鐵之區間車)。
功能
1.協助
改善都市或都會區交通問題。
2.為大眾捷運
系統之運具。
3.高效能
的運輸系統。
4.有助於
改善都市或都會形象。
大眾捷運系統的需求
都會區(Metropolis)、超大都會區(Megalopolis)的形成,和運輸技術的進步有密切的關係。都市由獨立發展至成為都會區(帶),決定性的重要因素就是運輸技術;運輸左右都會區的區位發展,並且影響成長的規模。
當都市人口達到50至100萬人,且有1/2以上人口居住於市郊地區,與市區中心連繫之運輸需求,逐漸超過現有運輸供給時,就會產生大眾捷運系統的需求,鄰近都市間彼此關係密切,若建立完整的運輸網路,則可發展為超大都會區,如美國東岸地區、日本東海道地區及臺灣北部。
特性
1.運量大
高運量系統每小時單向運量最高可達6萬人,中運量系統每小時單向運量最高亦可達3萬人。
2.班次密集
設計最短班車時距自65秒至2分鐘,實際發車班距可隨尖峰、離峰時段及旅客多寡靈活調整。
3.速度快
專用路權、無平交道,不受其他人車干擾,可以70~80公里之時速快速運轉。
4.服務水準高
分類(依運量界定)
1.高運量
單方向每小時載客數20000人以上。
2.中運量
單方向每小時載客數5000人至20000人之間。
3.低運量
單方向每小時載客數5000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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