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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之法律準用順序-應適用民事訴訟或...
一般行政|201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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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之法律準用順序-若行政處分合法性...
一般行政|2016/02/19
公物一般使用與特別使用
作者:李由圖片來源暫無說明
公物一般使用與特別使用
依照公物設置的目的,可分為一般使用與特別使用
1.一般使用:
合於公物設定目的的使用。
2.特別使用:
超乎設定目的的使用,利用道路作為婚喪喜慶的場地。
3.特許使用:
指公物的使用須經公物主的同意,僅限特定人可使用。
[三民輔考-行政法(概要)完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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