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急救常識(四)

作者:陳偉隆、龍玉雲

一般急救常識(四)

蜂螫處理

1.記下螫傷蜂類及時間。
2.觀察患者生命跡象,另有無胸悶、頭暈、其他身體不適之主訴。
3.刮除毒針。
4.擠出傷口毒血。
5.局部冷敷。
6.若發生過敏性休克必要時緊急送醫。

中風處理

1.典型症狀:一側或全身無力麻木、口齒不清、意識昏迷、流口水、暈眩、失去平衡感、視力障礙等。可用FAST口訣發現是否有腦中風症狀:
(1)F(Face)臉部特徵:露齒微笑,觀察臉部表情是否有不對稱或嘴角歪斜。
(2)A(Arm)手臂力量:雙手平舉約10秒,觀察手臂是否無力或出現單側手臂下垂。
(3)S(Speak)說話表達:說一句簡單的話或回答問題,觀察是否口齒不清或無法表達。
(4)T(Time)搶時間:在懷疑病患有中風症狀後,迅速將病患送往急診室治療。
2.急救處理:
(1)移至安靜的地方,保持通風。
(2)解開緊身衣物如領帶、皮帶、胸罩。
(3)維持呼吸道暢通、清除嘔吐物、取出假牙,臉向側面。
(4)勿立即給予降血壓藥物。
(5)不要餵食任何東西,以免造成吸入性嗆傷。
(6)維持適當姿勢,可將頭部墊高30度。
(7)盡速把傷病者送院。

異物梗塞之處理

哈姆立克急救處置步驟:
1.傷患用手抓住自己的喉嚨,通常無法說話,可能有呼吸困難及咳嗽的現象。
2.施救者站在傷患後面,一手握拳並以虎口面放在傷患肚臍與劍突之間的腹部,另一手放在拳頭上並緊握。
3.重複作壓迫動作-施救者雙手重複作快速往內、往上壓迫的動作,直到傷患將異物吐出或傷患喪失意識為止。
4.若傷患喪失意識-直接進入心肺復甦術(CPR)流程。
5.檢查異物-在心肺復甦術(CPR)流程中,應檢查患者口中有無異物,若有則挖出。

腹瀉之處理

1.若腹瀉者出現口乾舌燥、心悸等症狀,應儘快補充水分及電解質。但不可給予患者乳製品,因乳製品內的乳糖會刺激腸胃,不適合腹瀉時飲用。
2.必要時進行適度的隔離,如給患者專用的廁所    。
3.如果持續腹瀉,合併高燒或血便時,或出現脫水跡象時,應立刻聯繫醫生就診。

呼吸及心跳停止之處理

心肺復甦術(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CPR)是結合人工呼吸與心外按摩之方式對生命危及病人所採取及就方式。
1.人工呼吸處理法:
一般當患者呼吸微弱或完全沒有呼吸時,就要馬上準備人工呼吸。檢查呼吸時,可先在患者頭部上方傾身,面對胸部,將自己耳朵靠近患者口鼻處,感覺從口鼻出來是否有氣流,聽看是否有空氣從口鼻呼出聲音,看看胸部是否有起伏。如果沒有呼吸或微弱時,即需實施人工呼吸。口對口人工呼吸法:
(1)暢通呼吸道:清除口中異物,將下巴往上抬,額頭往後按。舌頭通常易造成呼吸道堵塞的主因,故要使頭仰起舌頭較不易堵住呼吸道。
(2)吸入大量空氣,用力快速給二次吹氣,使肺內充滿氧氣。可觀察胸部是否略為鼓起,另一手在吹氣時放在患者肚臍與肋骨間的腹部上略微加壓,以防氣體進入胃部。另外在作口對口人工呼吸時要緊緊封閉口鼻,捏住鼻子可防從鼻孔漏氣。
(3)假如在連吹二口氣後,傷患胸部伏起高度理想,即可讓患者呼出空氣。若無,繼續作一分鐘。
(4)一般人若無心跳則大都也無呼吸。
(5)口對口人工呼吸之禁忌:
A.口腔有嚴重受傷。
B.口唇週圍灼傷。
C.額骨折。
D.口唇殘留毒物。
E.傳染病。
2.心臟按摩處理法:
如果當患者心跳停了,血液循環就無法從肺部輸送氧氣至腦部、心臟及一些主要器官。因此馬上要為他作心臟按摩。
(1)先檢查心跳是否已停止,如果心臟仍跳動,即使脈搏很微弱,也絕不可作心臟按摩。
(2)雙手疊放在患者胸骨的下半段,可先找到肋骨與胸骨相接凹陷處。兩指壓此處,雙手放兩指的上方。
(3)手指上翹,以手掌底部接觸患者下半段胸骨(即劍突上方),不可壓在劍突處以免肝臟破裂。也不可壓在肋臂上,以免造成骨折。
(4)身體的姿勢為跪在傷者旁,伸直雙臂,把雙肩移到患者胸骨正上方,以半身力量垂直下壓約5公分,然後完全鬆開。
(5)節奏以「一下、二下、三下…十四、十五」的速度來實行,並且速度規則不中斷,用力平穩。
3.心肺復甦術:
一般人若在三分鐘呼吸及心跳停止者,實施好CPR,可完全復原,不會損傷腦部。若四分鐘與六分鐘之間,則可能會損傷腦部。若超過六分鐘後,產生腦損傷,可能導致生理性死亡。所以掌握三分鐘的急救是一般人應具備的常識。
美國心臟學會於2010年10月公布新版心肺復甦術(CPR)指南,將原本步驟A-B-C(確認呼吸道、呼吸、胸部按壓),修改簡化為C-A-B(胸部按壓、確認呼吸道、呼吸)。新版CPR特別強調先胸部按壓,CPR時先壓胸,可確保被急救者體內血液循環,含氧血流可帶到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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