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招募1名約僱人員。報名資格為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有民政工作經驗者為佳。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2月9日止。
督辦交通相關業務 需用1名
該職缺為約僱人員,需用名額1名。工作內容主要為市級應變中心災情監控組輪值作業;督辦交通業務;督辦環保衛生相關業務;督辦生理衛生業務(環境整潔、生理醫療等事項);配合各局處辦理防災宣導業務(如:防災月、防溺、無鐵窗等事項宣導工作);配合警察局辦理區級民防團隊各項業務;輻射屋、海砂屋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請註明白天可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書及經歷證件等資料影本,於105年12月9日前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區政監督科約僱辦事員)職缺;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恕不退件。聯絡人:許瑋倫;電話:02-27208889分機6205。僱用期間預定自105年12月14日起至108年11月27日,包含該辦事員娩假、休假、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如僱用原因消失應即解僱)。待遇月薪250薪點(折合金額30275元)。徵才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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