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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刑、宣告刑、執行刑
錄事(司法五等)|
4/22/2019
法定刑、宣告刑、執行刑
1.法定刑
指刑法對於特定犯罪行為規定處罰之刑罰種類與刑罰程度(刑度),係由法律明文規定者,並非裁判者所得任意創設。
2.宣告刑
指法官針對特定犯罪行為,從事刑罰裁量,而在該罪法定刑之範圍內量定宣判之刑。法定刑假如設有二種或二種以上之主刑,可資選科者,則法院只能選擇其一,而為宣告,除有併科之規定外,不得就一罪而宣告兩種主刑。
3.執行刑
針對實質競合之數罪,就各罪分別宣告之刑,依刑法所定之規則(刑法第51條),併合處罰而定之應執行之刑。
通常之情形,刑罰均依「宣告刑」而為執行,故「宣告刑」即為「執行刑」,只有在數罪併罰之情況,始有就「宣告刑」定「執行刑」之問題。
知識
預防理論
錄事(司法五等)|
4/22/2019
預防理論
相對於應報理論,預防理論則強調刑罰是一種可以達成社會目的之手段─即減少犯罪行為的社會目的。而預防理論又可依對象分為兩派:
1.一般預防
刑罰的目的在於嚇阻一般社會大眾,使其不敢從事犯罪行為。
2.特別預防
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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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得利
錄事(司法五等)|
4/22/2019
不當得利
1.不當得利之意義
無法律上之原因或雖有法律上之原因,但其後已不存在,因而受有利益,並導致他人受有損害者。(民法第179條)
2.不當得利之效力
應返還其利益。但受領人為善意(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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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為之無效
錄事(司法五等)|
4/22/2019
法律行為之無效
1.意義
法律行為因欠缺有效要件(法定生效要件),而於法律上自始、絕對、確定不生效力,無待當事人主張或法院宣告。
2.效果
法律行為之一部分無效者,全部皆為無效。但除去該部分亦可成立者,則其他部分,仍為有效(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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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不二罰原則
錄事(司法五等)|
4/22/2019
一事不二罰原則
指國家不得對人民同一違反規定之行為或事件作多次、重複之處罰。所謂多次、重複應依不同處罰之個別目的判斷之。
(1)依司法院釋字第503號解釋文意旨,二者處罰目的及處罰要件雖不相同,惟其行為如同時符合行為罰及漏稅罰之處罰要件時,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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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法
錄事(司法五等)|
4/22/2019
賠償成立要件
1.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國家賠償法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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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處分
錄事(司法五等)|
4/22/2019
假處分
1.債權人為了保全金錢請求以外之強制執行,或於爭執的法律關係,有定暫時狀態的必要,法院得依照債權人的聲請,以裁定為一定處分之保全程序。
2.債權人就金錢請求以外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聲請假處分。(民事訴訟法第53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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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扣押
錄事(司法五等)|
4/22/2019
假扣押
1.謂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之請求,欲保全將來強制執行之可能與完整,向法院聲請裁定扣押債務人財產而禁止其處分之制度。在起訴前或訴訟繫屬中債權人均可聲請。但須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情況者始可提出。(民事訴訟法第5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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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期貨交易所選擇權商品
期貨商業務員|
11/20/2017
選擇權商品類別
一、台股指數選擇權契約(非金融電子股)
交易標的 臺灣證券交易所未含金融電子股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
中文簡稱 非金電選擇權(非金電買權、非金電賣權)
英文代碼 XIO
履約型態 歐式(僅能於到期日行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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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權操作策略
期貨商業務員|
11/20/2017
買權或是賣權,都是一種可供交易的商品,因此,選擇權的基本交易模式,不外乎4大種類:買入買權、賣出買權、買進賣權、賣出賣權,統稱為裸部位,即純粹僅買賣單一選擇權,無其他現貨部位。若將搭配現貨交易,則又可衍生出避險部位、價差部位,以及混合部位等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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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權基本概念
期貨商業務員|
11/20/2017
選擇權
一、買權(Call)+賣權(Put)
即買入或賣出的權利,因此又分成買權(Call)以及賣權(Put),無論何種權利,權利的買方享有履約的權利,且買方亦可放棄行使此權利,而賣方只有接受買方要求之義務。以期貨合約為交易標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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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平倉數量之分析
期貨商業務員|
11/20/2017
未平倉數量
一、定義
市場上未沖銷掉之多頭或空頭部位的單邊數量。舉例來說,若市場上只有A、B兩位交易人,A買入一口小麥期貨(持有多頭部位),B賣出一口小麥期貨(持有空頭部位),則此時市場上之未平倉量為一口,非二口。
二、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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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49 至 1260 筆, 共 9280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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