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正特別犯(純正身分犯)

作者:陳毅弘

純正特別犯(純正身分犯)

純正特別犯(純正身分犯)

1.係指行為人必須具備特定資格與條件,始能成立之特別犯,若無此等特定資格與條件,即無法獨自違犯,而構成犯罪。

2.例如,不具公務員身分之人,即無法獨自實行貪污之行為,而成立收賄罪(刑法第121條第1項、第122條第1項)

AddThis Sharing

百科問與答

暫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