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住在某公寓三樓,將家人的鞋子與傘桶、買菜推車等雜物堆置在樓梯間,嚴重阻礙上下樓之通行。某日住在四樓的乙下樓梯時,不慎踩到鞋子摔傷。試分析甲可能涉及之刑事責任。(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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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中事實:T053C16-1刑法概要P33~36(不作為犯)、P187(阻礙逃生通道罪)、P244~245(傷害罪)。 |
二、甲籌劃要竊取乙所有之名貴古董花瓶已久。由於擔心受到阻礙,遂隱瞞自己的計畫,對在乙家擔任警衛之丙說:「我可以代班,讓你休息一天。」丙知悉甲的計畫,也正好對該古董花瓶有興趣,預計未來用此事來威脅甲,讓甲將該古董花瓶轉讓給自己,因此配合甲的計畫。果真甲順利入屋成功竊走古董花瓶。試分析丙可能涉及之刑事責任。(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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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中事實:T053C16-1刑法概要P83(共同正犯與幫助犯之區辨)、P87~88(幫助犯)、P268~271(竊盜罪) |
三、甲於任職某公務機關期間(2010年至2015年),多次利用偵辦走私業務機會,找數位友人充當檢舉人,自行製作不實職務報告書,數年間共請領新臺幣1,500萬元檢舉獎金。試以刑法上之罪名分析甲之刑事責任。(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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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中事實: T053C16-1刑法概要P75~77(直接正犯)、P204~205(公務員登載不實罪)、P146(不純正瀆職罪) |
四、甲乙為男女朋友,與乙女剛滿一歲女嬰丙一起租屋同居。由於丙經常哭鬧,讓甲感到十分厭煩。某日,甲看到報紙報導許多小孩因對花生過敏而死亡之外國個案,之後又閱讀醫學研究報告得知兒童中的花生過敏症患病率持續上升,因而非常確定花生會導致小孩過敏死亡。再某日,甲又因丙哭鬧而煩躁,因此跟乙說:「妳餵她吃花生,她就會因過敏死亡。」乙也認為丙是拖油瓶,能這樣擺脫最好,因此,每天三餐讓她喝含有花生成分的牛奶。丙在大量食用後,沒有出現危及生命的過敏反應,也未因此受有任何傷害。試分析甲之刑事責任。(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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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中事實:T053C16-1刑法概要P84~85(教唆犯)、P69~72(不能未遂)、P237(殺人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