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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記帳士

科目:租稅申報實務概要(命中率100%)

一、朱先生設籍臺北市,今年35歲,在新北市某公司任職;配偶朱太太今年30歲,於臺北市某市立國民小學擔任專任教師;夫妻育有朱小弟及朱小妹兩名年幼子女,各為2歲及4歲;家中同時扶養72歲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父親朱爺爺。朱家101年度收入狀況如下:
朱先生收入來源包括:全年應稅薪資收入180萬元(含已扣繳稅額9萬元);郵局存簿儲金利息收入10萬元;私人借貸利息收入10萬元及獲配某上市公司股利淨額 15萬元與可扣抵稅額5萬元。
朱太太收入來源包括:全年應稅薪資收入60萬元,無扣繳稅額;外加導師費5萬元和每月25小時(每小時450元)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鐘點費5萬元;某商業銀行定期存款利息收入20萬元。
朱爺爺有一棟房屋出租,今年獲租金收入10萬元(設無成本費用資料)及房客因提前解約而取得的違約金收入2萬元。
朱家全年發生各項家庭支出如下(設均保留合法收據):
捐贈給已合法立案之某財團法人現金5萬元及白米一批時價5萬元;朱先生勞工保險費3萬元,全戶健保費合計為2萬元;朱太太人壽保險費2萬元,朱爺爺人壽保險費1萬元;醫藥費5萬元;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支出25萬元;捐款給符合政治獻金法第19條規定之某合格政黨30萬元。
請按現行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規定,正確計算最有利於以朱先生夫妻為納稅義務人的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書之全戶薪資所得總額、免稅額總額、列舉扣除額總額、特別扣除額總額、結算申報應補(退)稅額及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各為若干?(30分)
提示:設101年度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及扣除額規定及稅額速算公式如下:一般個人免稅額每人82,000元;標準扣除額有配偶者152,000元(=76,000元X2);人身保險費每人上限24,000元;購屋借款利息支出每戶上限300,000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上限104,000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每戶上限270,000元;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25,000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104,000元。

教材出處:
命中TACG2-3 P48

 

二、木柵公司 101年度損益表如下:
銷貨收入 $80,000,000
銷貨成本 56,000,000
銷貨毛利 24,000,000
營業費用
捐贈 3,600,000
其他 16,700,000
營業淨利 3,700,000
其他收入 200,000
利息費用 500,000
本期淨利 $ 3,400,000
捐贈包括依政治獻金法對六位參選人每人捐贈10萬元,共60萬元,對國立臺灣大學捐贈 70 萬元,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指定對私立輔仁大學捐贈150萬元,對公益慈善財團法人佛教慈濟基金會捐贈 80 萬元。該年度收入均調節相符,費用均取具合法憑證,除捐贈外均未超限,請說明下列捐贈之認列規定及木柵公司 101年度可認列該項捐贈之金額:
(一)對參選人捐贈。對臺灣大學捐贈。對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捐贈。對公益慈善財團捐贈。101年度應納所得稅額。(30分)
(二)木柵公司銷貨中包括內銷5,000萬元、外銷3,000萬元,外銷中有600萬元尚未收取外匯,期初存貨 60 萬元,期末存貨80萬元,其他收入包括出售下腳收入8萬元。該公司未採會計師簽證或藍色申報書,進銷貨之交際費限額分別為 3,000萬元以下 0.15%及 0.45%,3,000 萬元至 15,000 萬元 0.1%及 0.3%,另可列支外銷業務特別交際費。木柵公司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則101年度交交際費及職工福利之限額分別為多少元?(10分)

教材出處:
命中(一)TLCG2-1 P118 TACG2-3 P102~105 TACG2-2 P85

 

三、臺北公司經營超級市場及商品進出口業務,102年7及8月份進銷資料如下:
銷項
1. 二聯式收銀機發票,出售日用品,含稅售價210萬元,應稅。2. 二聯式收銀機發票,出售未經加工農產品銷售額300萬元,免稅。3. 三聯式統一發票,銷售額100萬元,稅額5萬元。4. 8月20日將成本 40 萬元商品,委託臺南公司以不含稅 80 萬元價格代銷,代銷佣金為售 20%,每二個月結算一次,已依規定開立發票,至8月底尚未接獲臺南公司代銷報告。5. 外銷商品銷售額320萬元,經報關出口,零稅率。
(二)進項稅額
項 目 銷 售 額 稅 額
購買商品 $8,000,000 $400,000
交際應酬 40,000 2,000
進口商品 2,200,000 110,000
機器設備 800,000 40,000
自用乘人小汽車 600,000 30,000
購貨退出 (20,000) (1,000)
合計 $11,620,000 $581,000
購買國外勞務12萬元;上期累積留抵稅額9萬元。
試計算臺北公司申報7至8月營業稅之:1.銷項稅額。2.購買國外勞務應納稅額。3.應比例計算得扣抵進項稅額。4.得扣抵之進項稅額。該期應納或應退稅額。(30分)

教材出處:
命中:TACG2-2 P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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