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發燒新聞更多其他新聞 >>

覆議案過關 地政士法回原點

【2014.01.28中央社

立法院院會今天記名投票表決行政院所提地政士法覆議案,共60席立法委員贊成覆議案,立法院不維持原修法決議。

立法院昨天下午到今天開臨時會,上午9時30分到10時30分,院會記名投票表決地政士法覆議案。

立法院長王金平在開票後宣告,發出票數105張,用餘票數7張,「反對維持立法院原決議、贊成覆議案」者60票,贊成維持立法院原決議者45票,立法院原決議不予維持。

不過,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陳學聖投票反對覆議案,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決議支持覆議案不同調。

未領票者包括國民黨籍立委簡東明、廖國棟、鄭天財、孔文吉、張嘉郡、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葉宜津及無黨團結聯盟籍立委高金素梅。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成員、民進黨籍立委陳其邁、段宜康、李俊俋及姚文智舉行記者會表示,實價登錄制度漏洞百出,提覆議案是政治鬥爭而非修補漏洞,不以為然。

陳其邁表示,民進黨團主張全面修法,提出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實價登錄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處理行政院長江宜樺在內政部長任內的爛攤子。

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段宜康說,未來立法院審查實價登錄三法,將邀江宜樺列席內政委員會參與討論,否則擔心與內政部、國民黨團談半天,法案三讀後,因江宜樺沒參與最後翻案。

現行地政士法規定,地政士應於買賣受託案件辦所有權移轉登記30天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立法院3日三讀修正通過地政士法部分條文,若地政士違反上述規定,「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才處罰鍰。

覆議案通過,回歸繼續依現行規定。

立法院現有112席立委,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覆議時,如經全體立委1/2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決議。

索取相關資料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人課程 地政士 訂閱電子報
最新消息
推薦新聞
社群回應
免費考試講座
 
相關資料索取
 
相關新聞
 

Lab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