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發燒新聞更多其他新聞 >>
大法官716解釋:門神條款合憲但罰鍰違憲
【2013.12.27中國廣播公司】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為避免配偶或家人充當門神、損害公務機關權益,一經查獲可處一到三倍罰鍰,相關規定是否違憲?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做出「釋字第716號」解釋。大法官「書記處長」吳永宋宣告:「門神條款」合憲,但「罰鍰規定」違憲,限定在一年後失效。他說:
大法官認為,過去經常有公職人員家屬,利用公職人員充當門神,很容易取得公務機關的合約,造成公共利益損害,因此「利益衝突迴避法」特別明文禁止公職人員或關係人,和服務單位進行交易,否則將處以獲利一到三倍的罰鍰。這項法令曾經導致不少民代家屬,因為從事營造或旅行社業,被認定違法而處以罰鍰,金額最高達到五億元,當事人不服、聲請釋憲。
推薦連結
索取相關資料
最新消息
- 公職考試計畫表
- 歷屆考古題下載
-
支持軍公教加薪,明年調幅有望達3%以上!
陳建仁行政院長於14日首次針對軍公教加薪表態,表達「持正面看法」,並期望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能夠做出正面回應。各界認為,明年元旦軍公教人員調薪已是指日可待,調薪幅度有望從3%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