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招考缺額多,僅考2科單擇題型!可短期衝刺,快速上榜!

考試最新公告資訊

縣市

甄試名稱

101年報考相關日期 預計缺額

報名

初試

複試

台北市

臺北市101年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

06.12~14

07.01

07.15

160
(含備取26)

新北市

新北市101年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

06.06~10

07.01

07.08

240

基隆市

基隆市101年幼兒園教保員聯合甄選

06.11~15

07.01

07.12

47
(含備取10)

桃園縣

桃園縣101年公立幼兒園教保員聯合甄選

06.11~14

07.01

07.08

92
(含備取30)

苗栗縣

苗栗縣101年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

06.09

07.01

07.01

88

新竹市

新竹市101年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

06.11~15

07.01

東區:07.11

北區:07.12

香山:07.13

37

新竹縣

新竹縣101年公立幼兒園教保員聯合甄選

06.04~08

07.01

07.14

32

台中市

臺中市10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

06.11~15

07.01

07.07

06.13公布

彰化

彰化縣101年公立幼兒園教保員聯合甄選

06.11~14

07.01

07.14

45

嘉義市

相關新聞:嘉義市招考15名教保員

預計6月

07.01

07.14

15

台南市

臺南市101年公立幼兒園教保員聯合甄選

06.04~08

07.01

07.06

80

屏東縣

屏東縣101年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

06.23~24

07.01

07.05

100

台東縣

臺東縣101年公立幼兒園教保員甄選

06.11~20

07.01

07.09

86

花蓮縣

花蓮縣101年公立幼兒園教保人員甄選

06.04~11

07.01

07.14

114

澎湖縣

澎湖縣101年公立幼兒園教保員聯合甄選

06.07~08

07.01

07.03

11

(含備取4)

※複試人數為總缺額2倍,以台北市為例,初試前320名即可參加複試。

※考試資訊依正式公告簡章為準

報名資格、考試科目、薪資待遇

  • 報名資格: 1.專科以上學歷,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畢業
          2.高中職以上學歷,於93年12月23日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
          乙類、丙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
  • 考試科目:
筆試 (題型暫定全選擇題) 複試 薪資待遇

1.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
2.幼兒教保活動設計

口試

【專科】32,155元

【大學】34,155元

【碩士】36,155元

※年終獎金比照當年度軍公教人員規定辦理。

※考試資訊依正式公告簡章為準。

  • 考試日程(以台北市簡章為例):

考試
行程

初試報名

初試
(筆試)

初試放榜

複試報名

複試
(口試)

複試放榜

錄取分發

報到

日期

6/12-6/14

7/1

7/4

7/8

7/15

7/18

7/23

8/1

  • 工作內容:協助幼兒學習生活紀律、團體適應能力等,並處理園內行政庶務
  • 預計缺額:法律明文規定每1個公立幼稚園及托兒所至少要有1名教保員, 長期規劃每15名幼兒就要設置1名教保員,整理全國幼稚園數如下

所屬縣市

公立幼稚園數(所)

所屬縣市

公立幼稚園數(所)

基隆市

40

嘉義市

17

台北市

153

嘉義縣

84

新北市

230

台南市

222

桃園縣

79

高雄市

207

新竹市

27

屏東縣

120

新竹縣

48

台東縣

101

苗栗縣

63

花蓮縣

86

台中市

136

宜蘭縣

50

彰化縣

73

澎湖縣

19

南投縣

100

金門縣

20

雲林縣

41

連江縣

6

全國總計

1922

  • 報考優勢:
    ‧限定專科以上幼教科系報考,競爭者少
    ‧首度招考,考科大多已於求學中修習過
    ‧筆試只考2科,全選擇題
    ‧專科起薪3.2萬、大學薪資最高4.8萬、碩士薪資最高逾5萬
    ‧公立幼兒園,不得隨意開除,工作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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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幼兒教保活動設計

網路搶分價:12,000

報名方式

(1)親自報名:
請攜帶學費至台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推廣教育中心 親仁樓B115室報名

(2)郵寄報名:
請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受款人務請填寫為「支點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匯票金額為學費金額,隨後請匯票連同報名表 及學員(須親簽)須知寄至「11219 台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推廣教育中心收」。
報名專線:(02)28227101轉3331

報名表下載

學員須知下載

課程試閱

公幼教保員
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
   

注意事項

【課程堂數】

  • 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10堂課,總時數近30小時
  • 幼兒教保活動設計:10堂課,總時數近30小時

【課程啟用】

學員完成報名並繳清學費後的次一工作天PM 12:00後可開始觀看課程。

【收看期限】

上述「課程啟用」起,至101年7月1日止。

【上課方式】

課程啟用後,學員自行上網觀看課程。
課程網址:http://www.3people.tw/Member/Home/MemberHome

線上課程所需之電腦設備、網路服務及場所,均由學員自備,本公司不提供上述設備及服務。

【講義寄發】

學員完成報名並繳清學費後5個工作天內,本公司按課程錄製進度分批寄出講義給學員(6月8日後將完成全課程錄製,屆時寄送皆是完整講義)。
系統亦提供部分科目之電子講義,供學員在未收到紙本講義前自行下載使用。

學員在收到教材後,須清點數量與內容。若有缺漏、印刷不良情形,於收到教材七日內通報本公司補發或更換。超過七日後通報,學員需負擔加購教材之費用與郵寄費。

【課程收看限制】

  • 課程收看採用點數限制方式,服務期限內須尚餘點數進行扣點方可觀看課程,若點數用鑿可向本公司購買上課點數後繼續觀看課程。
  • 課程點數以課程總堂數作為計算,本公司為使學員能充分學習,額外贈送課程點數50%。
    例:A課程之科目總堂數為20堂,則學員有30點(原20點加上贈送10點)課程點數可做使用。
  • 學員每次觀看任一堂課程須扣點1點。
  • 觀看任一堂課經扣點1點後,同一台電腦在4小時內可重複觀看該堂課程不扣點數,超過4小時後再觀看該堂課程則須再扣點一點。
    例:學員於晚上7點收看A科目第一堂課,至晚上11點前,若因電腦當機、網路中斷或是其他原因而須重新撥放該堂課程影片,不會扣點。

【設備要求】

學員須自備符合以下規格之軟、硬體設備,以利觀看課程:

  • 硬體設備:
    電腦CPU處理器:Pentium 4處理器或更高規格。
    電腦RAM記憶體:1GB以上。
    網路:ADSL寬頻網路或光纖網路,頻寬速度2MB以上。
    其他:耳機或喇叭。
  • 軟體:
    電腦作業系統:Windows XP及Windows 7 以上或MAC OS X以上版本。
    瀏覽器:Internet Explorer 8以上版本、Firefox 5以上版本、Chrome 8以上版本、Opera 11以上版本及Safari 5以上版本,上述擇一即可。

【學員問題反映】

若學員有相關問題需要發問或反映,請先參閱下列學員問題反映規則,符合問題反映規則之問題,請透過E-Mail:3people_service@pchome.com.tw來信告知,來信煩請註明:姓名、連絡電話、講義書名、編號、頁數、題號及問題所在。
(例:您的具體問題與嘗試解答過程),以利本公司作業與回覆。

【學員問題反映規則】

一、提出問題(發問)

  1. 服務科目:以本公司販售之課程科目為主,對於服務期間內,上課教材有學習上的疑惑,學員可於輔導期限內來信問課程問題。
  2. 因協助處理學員發問問題,係需經相關作業與信件往返時間,惟為避免影響與耽誤學員收信時間,本公司以學員報名之課程(考試)設定『考前第7天』為學員問題釋疑服務終止日,與實際服務終止日不同,敬請學員注意!(例如:考試為8月8日;則8月1日起,就不再受理學員提問(發問)該課程問題;若有異動,以屆時網站公告為主)。

二、開放提問(發問)規則(規範):

  1. 提問(發問)一次,限制最多詢問五則問題與相關題目之延伸題(五則)。
  2. 當學員提問(發問)問題時,務必提供完整的問題條件及最終解答,來信時,需註明:姓名、連絡電話、講義書名、編號、頁數、題號及問題所在(例:您的具體問題與嘗試解答或演算過程程及疑惑之處說明),以利本公司作業與老師回覆。
  3. 若僅提供問題出處及書籍頁數,問題條件並不完備,容易影響老師的解題方向及結果。
  4. 老師對於學員問題之解答以觀念性的指導為主,若為計算題,請學員先自行計算擬答,以利老師快速指正。老師有權審核學員問題之適當性,未看完或充分消化課程即提供者;未經自己演算、大量解題式者,老師有權拒答。
  5. 相同觀念之問題,老師將挑選具示範性者回答或提點,請學員需有自行融會貫通的努力。
  6. 老師解答範圍僅限針對其教學使用(提供)之教材作回覆,非講義或課程範圍內之問題、考古題、專有名詞解釋、法條&基本定義、基礎課程或總複習課程等,恕不受理提問。
  7. 若提問的數量過多,超出授課老師時間與能力所及者,恕老師僅能選擇性接受。
  8. 提問過多者,一般多為課程尚未完全吸收,建議重複收看疑難的課程段落,可收豁然開朗之效。
  9. 提問(發問)時,若能明確說明您的疑問點,相信更能夠解決您對問題的癥結點;請勿僅提出問題及最終答案。
  10. 提問(發問)之內容請以繁體國字,請勿用注音文、火星文。
  11. 每位學員提問(發問)問題的內容很多種,老師有篩選有效問題的權利。若問題不屬於課業諮詢解題的範圍內,將不予採納且恕不題供解答,而您提問(發問)的問題會被以不符合提問(發問)之規定而退還信件,並備註說明問題不被採納的原因。

三、以下情況不回覆且不採納(若超過三次非解題範圍內者,將通知學員並停權14天的發問的權利)

  1. 問題條件不完備、過於簡略。(例如:您的問題內容只有「課本第5頁第5題和第20頁第10題有何不同?」
  2. 非課業諮詢問題。(例如:「如何準備行政法?」、當年度考前猜題…等)
  3. 過於廣泛的問題。(例如:「哪些法條最重要?」、「哪些古文篇章出題率較高,請老師幫我整理…。」)
  4. 跟該科考試無相關的問題。
  5. 屬於當年度修法前的法規規定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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