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招考缺額多,僅考2科單擇題型!可短期衝刺,快速上榜!
考試最新公告資訊
縣市 |
甄試名稱 |
101年報考相關日期 | 預計缺額 | ||
---|---|---|---|---|---|
報名 |
初試 |
複試 |
|||
台北市 |
06.12~14 |
07.01 |
07.15 |
160 (含備取26) |
|
新北市 |
06.06~10 |
07.01 |
07.08 |
240 | |
基隆市 |
06.11~15 |
07.01 |
07.12 |
47 (含備取10) |
|
桃園縣 |
06.11~14 |
07.01 |
07.08 |
92 (含備取30) |
|
苗栗縣 |
06.09 |
07.01 |
07.01 |
88 | |
新竹市 |
06.11~15 |
07.01 |
東區:07.11 北區:07.12 香山:07.13 |
37 | |
新竹縣 |
06.04~08 |
07.01 |
07.14 |
32 | |
台中市 |
06.11~15 |
07.01 |
07.07 |
06.13公布 | |
彰化縣 |
06.11~14 |
07.01 |
07.14 |
45 | |
嘉義市 |
預計6月 |
07.01 |
07.14 |
15 | |
台南市 |
06.04~08 |
07.01 |
07.06 |
80 | |
屏東縣 |
06.23~24 |
07.01 |
07.05 |
100 | |
台東縣 |
06.11~20 |
07.01 |
07.09 |
86 | |
花蓮縣 |
06.04~11 |
07.01 |
07.14 |
114 | |
澎湖縣 |
06.07~08 |
07.01 |
07.03 |
11 (含備取4) |
※複試人數為總缺額2倍,以台北市為例,初試前320名即可參加複試。
※考試資訊依正式公告簡章為準
報名資格、考試科目、薪資待遇
- 報名資格: 1.專科以上學歷,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科系畢業
2.高中職以上學歷,於93年12月23日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
乙類、丙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 - 考試科目:
筆試 (題型暫定全選擇題) | 複試 | 薪資待遇 |
---|---|---|
1.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 |
口試 |
【專科】32,155元 【大學】34,155元 【碩士】36,155元 ※年終獎金比照當年度軍公教人員規定辦理。 |
※考試資訊依正式公告簡章為準。
- 考試日程(以台北市簡章為例):
考試 |
初試報名 |
初試 |
初試放榜 |
複試報名 |
複試 |
複試放榜 |
錄取分發 |
報到 |
---|---|---|---|---|---|---|---|---|
日期 |
6/12-6/14 |
7/1 |
7/4 |
7/8 |
7/15 |
7/18 |
7/23 |
8/1 |
- 工作內容:協助幼兒學習生活紀律、團體適應能力等,並處理園內行政庶務
- 預計缺額:法律明文規定每1個公立幼稚園及托兒所至少要有1名教保員, 長期規劃每15名幼兒就要設置1名教保員,整理全國幼稚園數如下
所屬縣市 |
公立幼稚園數(所) |
所屬縣市 |
公立幼稚園數(所) |
---|---|---|---|
基隆市 |
40 |
嘉義市 |
17 |
台北市 |
153 |
嘉義縣 |
84 |
新北市 |
230 |
台南市 |
222 |
桃園縣 |
79 |
高雄市 |
207 |
新竹市 |
27 |
屏東縣 |
120 |
新竹縣 |
48 |
台東縣 |
101 |
苗栗縣 |
63 |
花蓮縣 |
86 |
台中市 |
136 |
宜蘭縣 |
50 |
彰化縣 |
73 |
澎湖縣 |
19 |
南投縣 |
100 |
金門縣 |
20 |
雲林縣 |
41 |
連江縣 |
6 |
全國總計 |
1922 |
- 報考優勢:
‧限定專科以上幼教科系報考,競爭者少
‧首度招考,考科大多已於求學中修習過
‧筆試只考2科,全選擇題
‧專科起薪3.2萬、大學薪資最高4.8萬、碩士薪資最高逾5萬
‧公立幼兒園,不得隨意開除,工作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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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1)親自報名: (2)郵寄報名: |
課程試閱
|
注意事項
【課程堂數】
- 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10堂課,總時數近30小時
- 幼兒教保活動設計:10堂課,總時數近30小時
【課程啟用】
學員完成報名並繳清學費後的次一工作天PM 12:00後可開始觀看課程。
【收看期限】
上述「課程啟用」起,至101年7月1日止。
【上課方式】
課程啟用後,學員自行上網觀看課程。
課程網址:http://www.3people.tw/Member/Home/MemberHome
線上課程所需之電腦設備、網路服務及場所,均由學員自備,本公司不提供上述設備及服務。
【講義寄發】
學員完成報名並繳清學費後5個工作天內,本公司按課程錄製進度分批寄出講義給學員(6月8日後將完成全課程錄製,屆時寄送皆是完整講義)。
系統亦提供部分科目之電子講義,供學員在未收到紙本講義前自行下載使用。
學員在收到教材後,須清點數量與內容。若有缺漏、印刷不良情形,於收到教材七日內通報本公司補發或更換。超過七日後通報,學員需負擔加購教材之費用與郵寄費。
【課程收看限制】
- 課程收看採用點數限制方式,服務期限內須尚餘點數進行扣點方可觀看課程,若點數用鑿可向本公司購買上課點數後繼續觀看課程。
- 課程點數以課程總堂數作為計算,本公司為使學員能充分學習,額外贈送課程點數50%。
例:A課程之科目總堂數為20堂,則學員有30點(原20點加上贈送10點)課程點數可做使用。 - 學員每次觀看任一堂課程須扣點1點。
- 觀看任一堂課經扣點1點後,同一台電腦在4小時內可重複觀看該堂課程不扣點數,超過4小時後再觀看該堂課程則須再扣點一點。
例:學員於晚上7點收看A科目第一堂課,至晚上11點前,若因電腦當機、網路中斷或是其他原因而須重新撥放該堂課程影片,不會扣點。
【設備要求】
學員須自備符合以下規格之軟、硬體設備,以利觀看課程:
- 硬體設備:
電腦CPU處理器:Pentium 4處理器或更高規格。
電腦RAM記憶體:1GB以上。
網路:ADSL寬頻網路或光纖網路,頻寬速度2MB以上。
其他:耳機或喇叭。 - 軟體:
電腦作業系統:Windows XP及Windows 7 以上或MAC OS X以上版本。
瀏覽器:Internet Explorer 8以上版本、Firefox 5以上版本、Chrome 8以上版本、Opera 11以上版本及Safari 5以上版本,上述擇一即可。
【學員問題反映】
若學員有相關問題需要發問或反映,請先參閱下列學員問題反映規則,符合問題反映規則之問題,請透過E-Mail:3people_service@pchome.com.tw來信告知,來信煩請註明:姓名、連絡電話、講義書名、編號、頁數、題號及問題所在。
(例:您的具體問題與嘗試解答過程),以利本公司作業與回覆。
【學員問題反映規則】
一、提出問題(發問)
- 服務科目:以本公司販售之課程科目為主,對於服務期間內,上課教材有學習上的疑惑,學員可於輔導期限內來信問課程問題。
- 因協助處理學員發問問題,係需經相關作業與信件往返時間,惟為避免影響與耽誤學員收信時間,本公司以學員報名之課程(考試)設定『考前第7天』為學員問題釋疑服務終止日,與實際服務終止日不同,敬請學員注意!(例如:考試為8月8日;則8月1日起,就不再受理學員提問(發問)該課程問題;若有異動,以屆時網站公告為主)。
二、開放提問(發問)規則(規範):
- 提問(發問)一次,限制最多詢問五則問題與相關題目之延伸題(五則)。
- 當學員提問(發問)問題時,務必提供完整的問題條件及最終解答,來信時,需註明:姓名、連絡電話、講義書名、編號、頁數、題號及問題所在(例:您的具體問題與嘗試解答或演算過程程及疑惑之處說明),以利本公司作業與老師回覆。
- 若僅提供問題出處及書籍頁數,問題條件並不完備,容易影響老師的解題方向及結果。
- 老師對於學員問題之解答以觀念性的指導為主,若為計算題,請學員先自行計算擬答,以利老師快速指正。老師有權審核學員問題之適當性,未看完或充分消化課程即提供者;未經自己演算、大量解題式者,老師有權拒答。
- 相同觀念之問題,老師將挑選具示範性者回答或提點,請學員需有自行融會貫通的努力。
- 老師解答範圍僅限針對其教學使用(提供)之教材作回覆,非講義或課程範圍內之問題、考古題、專有名詞解釋、法條&基本定義、基礎課程或總複習課程等,恕不受理提問。
- 若提問的數量過多,超出授課老師時間與能力所及者,恕老師僅能選擇性接受。
- 提問過多者,一般多為課程尚未完全吸收,建議重複收看疑難的課程段落,可收豁然開朗之效。
- 提問(發問)時,若能明確說明您的疑問點,相信更能夠解決您對問題的癥結點;請勿僅提出問題及最終答案。
- 提問(發問)之內容請以繁體國字,請勿用注音文、火星文。
- 每位學員提問(發問)問題的內容很多種,老師有篩選有效問題的權利。若問題不屬於課業諮詢解題的範圍內,將不予採納且恕不題供解答,而您提問(發問)的問題會被以不符合提問(發問)之規定而退還信件,並備註說明問題不被採納的原因。
三、以下情況不回覆且不採納(若超過三次非解題範圍內者,將通知學員並停權14天的發問的權利)
- 問題條件不完備、過於簡略。(例如:您的問題內容只有「課本第5頁第5題和第20頁第10題有何不同?」
- 非課業諮詢問題。(例如:「如何準備行政法?」、當年度考前猜題…等)
- 過於廣泛的問題。(例如:「哪些法條最重要?」、「哪些古文篇章出題率較高,請老師幫我整理…。」)
- 跟該科考試無相關的問題。
- 屬於當年度修法前的法規規定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