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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徵文件內容要求及書寫規定:
(一)履歷表與個人自傳乙份,履歷表須詳填學歷、經歷、個人專長,聯絡地址、電話、黏貼脫帽相片及其他相關資料。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三)列舉企劃、行銷、活動辦理、學術研究或其他相關工作經歷(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者為佳)。二、甄選作業程序及項目
(一)應徵人員應將應徵文件於民國98年2月13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達或由專人送達本校地址: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一路250號本校教學資源中心收,並註明「高齡者運動保健指導人才培育計畫」。逾時寄、送達者概不受理,用人單位聯絡人及電話:教學資源中心 林小姐
(03)3283201 轉 1270。
(二)由用人單位先行審查應徵人員書面資料,經審查確認符合規定資格後,由本校成立之評審小組訂期召開評審會議,並通知應徵合格人員來校面試,擇優簽報校長核定後辦理訂約,試用期間三個月(另備取一名,候用三個月)。三、薪資:每月薪資新台幣30,600元整(另含每月公提離職儲金1,908、勞保機關負擔
1,705元、健保機關負擔1,476元),聘僱期間為報到日起至98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