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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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體育學院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職  稱:

專案計畫工作人員

官等職等:

名  額:

1名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33-桃園縣

上網期間:

自098年02月12日 ~ 098年02月13日

資格條件:

一、大專校院相關科系以上畢業。
二、有運動保健相關經驗佳。
三、有企劃、行銷、活動辦理相關經驗佳。
四、諳電腦。
五、自備交通工具。

工作項目:

一、 協助執行97年度高齡者運動保健指導人才培育計畫。
二、 本案相關行政事項與協調工作。
三、 本案相關文書處理與資料分析。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一路二五0號

聯絡方式:

一、應徵文件內容要求及書寫規定: (一)履歷表與個人自傳乙份,履歷表須詳填學歷、經歷、個人專長,聯絡地址、電話、黏貼脫帽相片及其他相關資料。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三)列舉企劃、行銷、活動辦理、學術研究或其他相關工作經歷(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者為佳)。二、甄選作業程序及項目 (一)應徵人員應將應徵文件於民國98年2月13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達或由專人送達本校地址: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一路250號本校教學資源中心收,並註明「高齡者運動保健指導人才培育計畫」。逾時寄、送達者概不受理,用人單位聯絡人及電話:教學資源中心 林小姐  (03)3283201  轉 1270。 (二)由用人單位先行審查應徵人員書面資料,經審查確認符合規定資格後,由本校成立之評審小組訂期召開評審會議,並通知應徵合格人員來校面試,擇優簽報校長核定後辦理訂約,試用期間三個月(另備取一名,候用三個月)。三、薪資:每月薪資新台幣30,600元整(另含每月公提離職儲金1,908、勞保機關負擔 1,705元、健保機關負擔1,476元),聘僱期間為報到日起至9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