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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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體育學院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職  稱:

專案計畫工作人員

官等職等:

名  額:

1名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33-桃園縣

上網期間:

自098年02月12日 ~ 098年02月13日

資格條件:

1.學士學歷(含)以上,並取得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運動傷害防護員合格證書。 2.具有美國運動傷害防護師協會檢定合格防護員資格者佳。 3.具有運動傷害防護實務工作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1.協助指導運動保健學系學生之運動傷害防護臨床實務實習。 2.協助彙整運動傷害防護臨床教育輔助資料。 3.協助各運動代表隊選手專業運動傷害防護與健康照護。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一路二五0號

聯絡方式:

1、 應徵人員應將應徵文件於98年2月13 日(星期五)下午四時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達或由專人送達本校地址: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一路250號本校教學資源中心收,主旨請註明『應徵運動傷害防護臨床指導人員』。逾時寄、送達者概不受理。
2、 用人單位聯絡人及電話:教學資源中心林小姐  (03)3283201 轉1270。
3、 由用人單位先行審查應徵人員書面資料,經審查確認符合規定資格後,即由本校所成立之評審小組訂期召開評審會議,並通知應徵合格人員來校面試,擇優簽報校長核定後辦理訂約,試用期間3個月(另備取1名,候用3個月)。

應徵文件內容要求及書寫規定: 1、請檢送填寫學歷、工作經歷、個人簡介,聯絡地址、電話、相片及其他相關資料之履歷表乙份。2、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3、相關證明文件影本。4、相關證照影本。 5、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照之正本於報到時備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