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相關經歷證件
3.國民身份證(正、反面)二、以上資料除履歷表外均為影本,並請以A4格式依下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明,請於98年2月20日前逕寄臺北縣板橋市英士路192-1號醫事管理科陳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名應徵臺北縣政府衛生局約僱人員職務。
4.本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經面試錄取通知後3日之內上班,並預計9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人員到職日前一日解聘。
5.薪資:月酬金為新臺幣32,928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