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  |  回職缺列表 |  |  
                      |  | 
                          
                          
                            | 
											
												| 
											
												|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職  系: | 
												
												無  |  
												| 
												
												
												職  稱: | 
												
												聘用研究員  |  
												| 
												
												
												官等職等: | 
												
												472薪點(約新臺幣55,507元) |  
												| 
												
												
												名  額: | 
												1 
												 |  
												| 
												
												
												性  別: | 
												
												不拘 |  
												| 
												
												
												工  作  地: | 
												
												01-台北巿  |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2月11日 ~ 098年02月17日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 
												二年以上者。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六年以上者。
 |  
												| 
												
												
												工作項目: | 
												
												一、國內外觀光、城市意象行銷策略評估。二、觀光及行銷施政計畫之效益評估。
 三、結合民間資源辦理觀光及行銷策略評估事項。
 四、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4樓觀光傳播局局本部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應繳文件: 1. 履歷表1式2份。 2.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請附證明文件影本) 
												3. 
												相關工作經歷(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等,未附者一律視為無工作經 
												驗)及訓練證明文件(如結業證書)影本。 4. 
												男性需檢附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於98年2月17日(以郵戳為憑)前,逕寄臺北市市府路一號3F觀光傳播局 
												人事室收,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本局甄選事宜,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未錄用者亦不通知。二、本次徵才另視成績酌增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若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三、請於信封敘明應徵局本部、職稱(未註明者一律視為不合格)並於履歷表資料中載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
 四、本局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人事室,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 02-27208889 )轉2042鄭先生。
 五、依實際到職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99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