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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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職  系:

職  稱:

約僱人員

官等職等:

280薪點(約新臺幣32,928元)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01-台北巿

上網期間:

自098年02月11日 ~ 098年02月17日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公私立高中(職)以上畢業並具有工作性質相當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國內外觀光、城市意象行銷資訊蒐集。
二、企劃、設計各類觀光、市政及城市意象宣傳廣告。
三、辦理國外(含大陸)地區公關活動相關事宜。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4樓觀光傳播局綜合行銷科

聯絡方式:

一、報名應繳文件: 1. 履歷表1式2份。 2.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請附證明文件影本) 3. 相關工作經歷(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等,未附者一律視為無工作經 驗)及訓練證明文件(如結業證書)影本。 4. 男性需檢附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於98年2月17日(以郵戳為憑)前,逕寄臺北市市府路一號3F觀光傳播局人事室收,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本局甄選事宜,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未錄用者亦不通知。
二、本次徵才另視成績酌增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若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三、請於信封敘明應徵科室、職稱(未註明者一律視為不合格)並於履歷表資料中載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
四、本局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人事室,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 02-27208889 )轉2042鄭先生。
五、須提供廣告設計作品供參。
六、依實際到職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99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