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回職缺列表
 

徵才機關:臺灣雲林監獄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職  系:

職  稱:

管理員約僱人員

官等職等:

依約僱人員學經歷支給薪點俸給

名  額:

正取男性3名,擇優備取若干名。(正、備取順序分別辦理)

性  別:

工  作  地:

39-雲林縣

上網期間:

自098年02月27日 ~ 098年03月12日

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各款條件者得應本甄選: 1.高級中學以上或同等職業學校畢業,或依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持有證明文件。 2.年滿十八歲以上,四十五歲以下(比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四等考試規則規定),(民國80年2月26日以前,53年2月26日以後出生者),需役畢。 3.品性良好(無刑案前科紀錄者)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各款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4.符合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特種考試四等監所管理員體格檢查標準。

工作項目:

擔任戒護管理工作。

工作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興南里仁愛新村1號。

聯絡方式:

報名時應繳下列各件,如有短缺不予受理: 1.報名表一份(請自行粘貼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2.自傳一份。 3.學歷及經歷證件(畢業證書、服公職證明)影印本一份。 4.戶口名簿影印本一份。 5.退伍令影印本或部隊發給證明文件一份(男性)。 6.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一份。 7.回件專用信封1個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均貼足限時掛號郵票。(以上各件全部影印成A4紙大小,依序裝訂)意者請自本監網站自行下載或於98年02月27日至98年03月12日下午5時30分前向本監人事室索取報名表,並於98年03月12日下午5時30分前親自送達本監人事室收(週六、週日上午本室仍加班受理報名),逾期或表件不齊者以棄權論,合格者當場核章發給報名表影本為執據。並由本監於98年3月16日下午二時起辦理自傳當場繕寫與甄選口試事宜,資格不合者,請勿寄送;甄選後全部報名資料概不退還。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人事室郭科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