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
 |
回職缺列表 |
 |
|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職 系: |
無 |
職 稱: |
聘用研究員 |
官等職等: |
聘用 |
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01-台北巿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2月26日 ~ 098年03月05日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二、國內外大學藝術相關科系畢業,並具藝術展演活動執行經驗累計4年以上者;或國內外大學藝術相關系所碩士,並具藝術展演活動執行經驗累計2年以上者。(請提列具體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三、熟悉展場技術需求及藝術行政經驗者優先考慮。
四、具公文撰寫、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品德操守佳。 |
工作項目: |
一、花卉博覽會籌備執行工作。
二、辦理臺灣史蹟研習、史料剪輯、整理及文獻專書編輯等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備註:本職務月薪51,744元,係代理同仁留職停薪期間業務至98年7月29日止,若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臺北市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
聯絡方式: |
一、請檢具個人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等資料影本(請勿檢具正本,以免遺失)及工作經歷證明書,於98年3月5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參加甄選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或親自至本局人事室辦理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二、合者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期限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第三科聘用研究員職務。
五、本案承辦人:洪碧婚、聯絡電話:1999轉3591。
六、相關工作內容詢問,請洽第三科郭視察1999轉3542。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