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回職缺列表
 

徵才機關:國立楊梅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職  稱:

臨時人員

官等職等: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33-桃園縣

上網期間:

自098年02月25日 ~ 098年03月03日

資格條件:

(一)具備救生員證照。
(二)全職救生員。
(三)年齡20-55歲為宜。
(四)如具執行工作能力,具備身心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五)熟悉游泳池機房操作及簡易修繕能力。
(六)月薪:新台幣25,000元。
(七)工作期間:98年3月15日至98年12月15日止。

工作項目:

(一)負責游泳池之救生及管理員工作(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326桃園縣楊梅鎮高獅路五號。

聯絡方式:

1.本工作係配合為教學以維護學生上游泳課之安全及協助游泳池管理工作。2.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檢具簡歷表(附照片,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國民身分證及救生員證照或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A4格式),收件至報名截止日,以郵戳日為憑。 3.請註明應徵職務,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未錄者亦不另行通知。 4.聯絡地址:326桃園縣楊梅高獅路五號。5.聯絡電話: 03-4789618 #122(葉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