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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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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職缺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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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臺北縣淡水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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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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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約僱人員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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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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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1-台北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2月24日 ~ 098年03月02日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財政(稅)、財務、地政或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
2.熟悉電腦操作(Word、Excel、E-mail等),具文書處理能力且品性端正、工作認真負責、有服務熱忱、無不良嗜好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公產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縣淡水鎮中正路65號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將履歷表(須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夜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自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等證件於限期內逕寄臺北縣淡水鎮中正路65號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缺)三、本職缺係辦理本所財政課同仁請假期間所遺業務,僱用期間至98年4月10日止,如本局財政課同仁延長請假期間,則視延長請假期間長短,適度予以延長,惟僱用期滿或本所財政課同仁請假原因消滅時,即應無條件解僱。四、聯絡電話02-26221020-521洪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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