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回職缺列表
 

徵才機關:臺北縣淡水鎮公所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職  系:

職  稱:

約僱人員

官等職等: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31-台北縣

上網期間:

自098年02月24日 ~ 098年03月02日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財政(稅)、財務、地政或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
2.熟悉電腦操作(Word、Excel、E-mail等),具文書處理能力且品性端正、工作認真負責、有服務熱忱、無不良嗜好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公產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縣淡水鎮中正路65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將履歷表(須親自簽名並註明白天、夜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自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等證件於限期內逕寄臺北縣淡水鎮中正路65號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談、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缺)三、本職缺係辦理本所財政課同仁請假期間所遺業務,僱用期間至98年4月10日止,如本局財政課同仁延長請假期間,則視延長請假期間長短,適度予以延長,惟僱用期滿或本所財政課同仁請假原因消滅時,即應無條件解僱。四、聯絡電話02-26221020-521洪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