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回職缺列表
 

徵才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職  系:

職  稱:

官等職等: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01-台北巿

上網期間:

自098年02月24日 ~ 098年03月02日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傳播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 具有英語、法律專長者將優予考量。
(三) 工作認真積極、品德操守良好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國內外傳播內容管理資料蒐集。
(二) 傳播內容相關研究發展與調查。
(三) 協助辦理廣電相關法規之研擬。
(四) 協助辦理單位公文收發、登記業務。
(五) 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聯絡方式:

(一)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履歷表、學(經)歷證明及英語專長證明等相關證件影本。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二) 請於98年3月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逕寄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傳播內容處林淑娟小姐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本會傳播內容處行政助理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初審合格者本會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另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 本職缺係代理本會職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業務,約僱期間原則自98年4月1日至100年3月31日止,惟如僱用期滿或本會職員申請提前復職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四) 月支報酬:以5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32,928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離職儲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五) 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2)33432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