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者請於98年3月10日以前(以郵戳為憑),依下列規定辦理:
1、應附證件:(1)履歷表及最高學歷證件影印本。(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2、報名方式:(1)親自、託人送至本處收發或以郵寄(以郵戳為憑,信封上並請註明:應徵本處(勘測課)「第1類(專案)論件計酬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方式報名均可,合則通知參加考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2)本甄選案除得擇優正取名額1名外,其餘人員得由本處依分數高低視需要列為備取後補,後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缺額或工作性質相近之缺額;後補期限至本(98)年年底為止,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後補資格。
3、報名地址:40358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3樓
本處聯絡人:04-23025353轉1203梁股長。
評選方式:
一、筆試(占全部總成績60%):分「一般科目」及「專業考試」。
(一)一般科目:應用文1篇及電腦打字
(各占筆試成績20%)。
(二)專業考試:
1、測量學概要(占筆試成績40%)。
2、繪製勘查成果(占筆試成績20%)。
二、口試(占全部總成績40%):筆試成績及格後通知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