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回職缺列表
 

徵才機關:桃園縣政府(交通處)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職  系:

職  稱:

臨時約僱人員

官等職等:

五等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33-桃園縣

上網期間:

自098年02月19日 ~ 098年03月02日

資格條件:

1.交通科系之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2.領有小客車汽車駕照。
3.身體健康,工作認真積極,品德操守良好者。

工作項目:

交通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縣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詳填新式公務人員履歷表並貼相片(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網站下載),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證照、小客車駕照等影本資料,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於98年3月2日前送達(郵寄或親送)桃園市縣府路1號8樓桃園縣政府交通處收。
二、初審合格者,本處將以電話簡訊通知參加電腦測驗(Word及Excel)及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通知。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得增列錄取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